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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同陆川积极发展订单农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0:45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陆川讯 1月6日,陆川县米场镇南中村的一农户告诉笔者:“在订单的保证下,我和村民们种下的马铃薯和小南瓜就不愁没有销路了,不用出门也有钱赚了”。“种田围着市场转,销售按照合同办”,这是该镇农民的新追求——与企业签约订单农业,工商部门积极规范合同管理,力促农企双赢。

  重合同、守信用让企业与农户双受益。米场镇供销社积极联系福建客商,寻求国内
外客户,并与他们合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2005年10月,该供销社与该镇的南中、乐宁、新民、米场、五柳等村屯的1800户农户签订了近1200亩马铃薯和小南瓜种植销售合同。条款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约定该社以保护价马铃薯按0.8元/公斤、小南瓜按1.2元/公斤收购,按亩产1500公斤计算,预计全镇马铃薯和小南瓜产量可达180万公斤,总产值为144万元,扣除成本后,农户们可增收70多万元。

  “订单农业”加快县域经济的发展,“订单”品种日益增多。据统计,目前该县发展“订单农业”的品种有10余个,采取订单模式的有沙湖镇的“大西洋”种薯、古城镇的蚕茧和红辣椒、马坡镇马铃薯等。通过抓市场跑订单及工商部门规范合同管理,带动了产业基地的不断扩大,解决了农民愁销路,盼“订单”,想种又怕种的难题。 (刘乔芳)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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