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停车场一日丢三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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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2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近几天来,对于市区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陈女士来说心情可谓糟糕透顶,她与家人在市区东区一大型商场购物不到1小时,停放于商场停车场的摩托车就不翼而飞。经与商场有关负责人协商,至今没有结果。 据陈女士反映,1月1日晚上9时多,她一家人驾驶摩托车前往市区东区一大型商场购物,并将摩托车停放于商场的停车场。此前她将几件价值几百元的衣物存放于摩托车车箱内
第二天,陈女士到有关部门报案,却与一位姓丁的女士和一位在某电子公司工作的女士不期而遇。3人一经交谈,竟有相同的遭遇:同一天在同一个商场的停车场丢了摩托车。 随后,陈女士、丁女士等3人前往商场进行交涉。商场方面有关人士回应,因商场停车场没有收取消费者的寄车费,消费者无法取得有效发票,因此无法证实她们是否将车子停于该商场停车场,故处理起来难度很大。而丁女士等失主则称,商场方面有闭路监控,调出观看便可一目了然。双方协商未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