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统计系统受国务院好评 统计误差仅为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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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52 乌鲁木齐晚报 | |||||||||
( 新疆都市报) 经济普查结果证明,新疆的GDP总量统计误差仅为2.2%,低于全国GDP的差异率16.8%,为此,新疆统计系统的昌吉州经济普查办公室受到了国务院的表彰。 “经济普查结果证明,新疆的GDP总量统计误差仅为2.2%,这说明新疆的统计工作平
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进行核算,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为2248.8亿元,与常规年度的GDP总量相比,统计数据结果基本吻合,差异仅为2.2%,低于全国GDP的差异率16.8%,成为全国差异最小的省区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