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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统计系统受国务院好评 统计误差仅为2.2%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1:52 乌鲁木齐晚报

  ( 新疆都市报)

  经济普查结果证明,新疆的GDP总量统计误差仅为2.2%,低于全国GDP的差异率16.8%,为此,新疆统计系统的昌吉州经济普查办公室受到了国务院的表彰。

  “经济普查结果证明,新疆的GDP总量统计误差仅为2.2%,这说明新疆的统计工作平
时是比较扎实准确的,经住了实践的考验。”1月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郝俊清在自治区统计工作会议上说道。

  以经济普查资料为基础进行核算,200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为2248.8亿元,与常规年度的GDP总量相比,统计数据结果基本吻合,差异仅为2.2%,低于全国GDP的差异率16.8%,成为全国差异最小的省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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