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拒捕被判三年 看毛贼还敢猖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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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5:13 兰州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姚智)2005年6月7日16时许,兰州市东岗东路工商银行拱星墩分理处附近上演惊险一幕,一偷自行车的毛贼黄某为摆脱公安干警的追捕,竟拿起路边冷饮摊的凳子砸向追捕的公安人员。日前,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3年。 2005年6月7日下午,正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巡查的公安干警忽然发现,工商银行拱星墩分理处附近一个形迹可疑的男子正试图撬开一辆自行车的链锁,就在该男子
在审讯中,该男子对自己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认为,黄某盗窃作案被警察发现,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犯罪情节严重,应当以抢劫罪论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