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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没证据 妹妹告哥没告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15:13 西部商报

  周强、周娜兄妹均系周国正夫妇领养。1995年,周强被判入狱,期间周国正夫妇先后去世,周强出狱后,周娜称周强欠钱不还,将周强告上法庭。

  周娜称,周强服刑期间,她给其陆续借款,至1999年已共计人民币18000余元。周娜还称,她为周强交了2001年至2003年3月的房屋暖气费2253元。故请求法院判令周强归还借款18000余元,返还暖气费2253元。

  兰州市城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娜诉求周强归还18000余元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因该房屋在2001年至2003年3月期间一直由其母居住,据此法院驳回了周娜关于暖气费的诉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阮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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