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10有效警情只占10% 谎报误报和骚扰严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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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9日20:1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西安1月9日消息(记者雷恺)明天(10号)是110日,也我国第一个110报警服务台成立20周年纪念日,陕西省公安厅今天下午通报说,全省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接到的有效警情只占10%,110正在受到谎报、误报和骚扰电话的困扰。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110报警服务工作得到了很大发展, 110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处理重大紧急信息,协调处置紧急警务活动以及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和投诉的重要部门和渠
但是各种骚扰电话和无效警情却严重困扰着110,目前公安机关接到的报警求助电话有效警情仅占10%,大量无效报警,不仅严重浪费公安机关的有限资源,而且使真正需要报警求助的电话打不进来,真正需要得到的救助的群众孤立无源,陕西省公安厅表示,今后公安机关将对这种恶意骚扰110的行为依照相关法律给予打击。 新闻链接 恶意骚扰110谎报警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新颁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恶意骚扰110谎报警情的行为明确了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条规定对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