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被输错血可能影响婚姻生育 索赔10万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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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1:34 城市快报 | |||||||||
据悉,谢晓荣要求将血型恢复原状一案昨天终审宣判,谢晓荣败诉。市二中院认为,谢晓荣所讨要的费用尚未发生,可待实际发生经济损失时再主张权利,故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二中院认为,谢晓荣输错血的医疗纠纷已由该院作出生效判决,即将来谢晓荣一旦发生因此次被输入RH阳性血导致的损害后果时,经鉴定排除了其他原因及谢晓荣个人因素
关于恢复血型原状的问题,市二中院认为,这属于谢晓荣为消除损害后果所提出的治疗问题,该种治疗措施是否可行属于医学问题,不予论证。 另据记者了解,谢晓荣提起的婚姻、生育权的诉讼已进入到二审阶段,目前正在审理中。 案情回放: 1997年5月30日,一辆轿车突然冲入塘沽区东大街的人行道,撞伤了3名少女,当时就读于塘沽六中的初中生谢晓荣也在其中。当天,谢晓荣被送往市内某医院抢救。经诊断,谢晓荣全身多处骨折、失血过多,需要马上输血。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血型为RH阴性AB型的谢晓荣被输入了RH阳性血,致使其体内产生了抗D抗体。专家告诉谢晓荣,这将影响到她的婚姻和生育。 2002年9月3日,市二中院对“少女被输错血”案的责任承担作出终审判决,确认涉案医院对输血引起的损害后果承担60%的责任,肇事司机张某承担40%的责任。 此后,谢晓荣提起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结果被判败诉。前不久,她再次将医院和司机告上法庭,要求将血型恢复原状。此外,谢晓荣还提起了婚姻、生育权的诉讼。(记者高立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