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倒卖火车票上千张 6名票贩被判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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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7:24 中国广播网 |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判近年来最大一宗涉票犯罪案 6名票贩子在被告席上听候宣判 审判长宣读一审判决书 主犯刘慧英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并处罚金30万元 中广网乌鲁木齐1月10日消息(记者张雷、通讯员关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昨天以倒卖车票罪对私刻公章、伪造介绍信套购、倒卖上千张车票的6名票贩子进行一审判决,这是乌鲁木齐铁路警方、法院近年来破获、审理的最大一宗涉票犯罪案件。 2004年底至2005年初,刘慧英等6人先后私刻新疆、四川、上海等地政府部门公章7枚,伪造介绍信,多次在乌鲁木齐、成都火车站套购火车票,加价倒卖,其中一次就套购乌
2005年3月,6名涉嫌倒卖车票的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主犯刘慧英拒不承认犯罪行为。乌鲁木齐铁路警方在新疆、四川两地经过多方调查取证,获取大量证据,其中主犯刘慧英单独倒卖车票一次,共计274张,票面总额14.96万元,与他人共同倒卖车票三次,共计975张,票面总额14.92万元,其他5人单独和共同倒卖车票也在几十张至数百张不等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受理了对刘慧英等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的公诉,经过庭审、合议庭评议,认定刘慧英等6名犯罪嫌疑人倒卖车票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有关条款,以倒卖车票罪判处刘慧英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丁东亮、何家亮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张旭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龚能志、蒋文定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