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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房拆了30多年没拆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09:25 南京晨报

  晨报讯 眼看就要过春节了,可是家住饮马巷109号的项学仁夫妇俩却一点过节的心思也没有,在过去的2005年,老夫妇俩一直在为拆违奔波,而这处建在他家院子里的20多平米的违建房,已经30多年了,却一直没有拆掉。

  据项学仁称,他家院子里的这处违建房是由一位叫邵正祥的江都人搭建,当时是1971年前后,项一家人均在异地,邵在南京做工,因无住处,便在项学仁家的院子里搭建了一
间20多平米的瓦房。由于邵无子女,5年前,邵因病去世后,邵的弟弟便把该违建房以50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饮马巷一位姓魏的居民。“街道和区城管人员多次研究说要拆除这个违建,但是拆到现在也没拆掉,我们和买卖违建的人还多次发生冲突,叫我们老俩口怎么有心情过年哦。”项学仁一脸痛苦地说。

  记者在项学仁提供的房屋

产权证上看到,他所居住的饮马巷109号私房建筑面积共有431.5平方米,系其父亲项瑞钊和几位叔伯项瑞麟、项瑞珍、项瑞璋所共有,而邵正祥所搭建的瓦房坐落在项氏房产四进与五进东南边院落内。项学仁随后又向记者提供一份资料,是秦淮区房产管理局于1987年起草的一份会议纪要,当时,参加会议的有区房产局、区城管会、区规划办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会议对该处违建达成了初步解决方案:由街道协助房管部门提供自然腾空公房10平米左右,作为邵正祥的定居房,供其承租使用,邵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由项家予以适当经济补偿。“但是邵正祥不肯搬,并躲到江都老家,后来又生了病,拆违的事便拖到今天。”项学仁说。

  项学仁的妻子表示,他们夫妇俩曾多次为此事找相关部门协调,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项学仁的代理律师、南京法律咨询服务处的朱律师称,法院受理的房产纠纷必须有正规

房产证,违建的确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只能由行政部门出面解决。因此,项学仁遇到的这种情况必须找区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由城管他们派人去拆除违建。

  对此,秦淮区行政执法局综合科一位姓王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违建肯定要拆,而且,对于买卖违建的人不给予任何补偿,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违规的。

  作者:朱海永/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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