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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逼流产怒杀同居男友女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0日10:4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秦鸿雁) 又是一个读起来让人发冷的故意杀人案。同居男友要求她将腹中的孩子流掉,求关爱而不得的她欲了却红尘,可是就在轻生前,她将怨气撒到了男友与前妻所生的女儿身上,她伸手掐死了女童。这名曾万念俱灰而杀了女童的女子,昨天在庭上恳求法官给她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据检方指控,由于父母离异,被害的女童遥遥(化名)前年随父亲王某自河南信阳来
到深圳。在遥遥来深后不久,其爸爸认识了一名赵姓女工,不久两人一起生活。之后赵某怀孕了,王某想到已有个女儿了,便叫赵将腹中的孩子流掉。

  去年3月27日早上,赵某喝了流产药回到家中后,王某没有主动上前关心她,只给遥遥泡了方便面就出去了。看到王某这样对待自己,赵某便买了3瓶安眠药打算撒手而去。回家服下药后,赵某又给父母和王某写下了遗书。而就在这时,当她看到王某前妻的户口还在王某家的户口簿上时,一怒之下把户口簿烧掉。当她回头看到遥遥躺在床上睡觉,疯狂的她双手将遥遥掐死,逃走不久被警方抓获。

  赵某之所以杀害遥遥,主要是为了报复王某对其不好,公诉人说,她之前曾经有过一次很不幸福的婚姻,也有一个小孩,很希望得到别人的关爱。在她期望的关爱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她自己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并且在服下安眠药物后迁怒于遥遥,并杀死了她。

  昨日开庭时,赵某没为自己做任何辩解。而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则称:赵某下狠心是由于一时情绪失控所致。当时她身怀六甲,情绪比较脆弱敏感。她与王某

同居一年多后怀孕,王某不同意她生下孩子,也没给她关心和照顾,前后变化很大,并要求其堕胎,导致其情绪失控,并生报复之心。请法院考虑其羁押候审时已是孕妇,不适用死刑情节。此外,本案是由于家庭矛盾激化引起的故意杀人案,赵没有前科,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曾经对遥遥照顾有加,想到自己把遥遥害死,已无比悔恨。希望法院能对她从轻处罚。

  在最后陈述时,赵某说,自己只是一时冲动,在服药后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事情,她深感后悔,请求法庭给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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