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受伤不能算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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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08:0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袁满 【金陵晚报报道】 一个不满16周岁的男孩,为了生计,隐瞒真实年龄前往某机械厂工作。结果,遭遇工伤,身份随之暴露,单位因非法用工被处罚。 可是,童工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双方为此闹上了法院。
2005年初,刚满14岁的徐鹏(化名) 因无心学业,辍学在家。为了减轻家人负担,徐鹏在他人指点下,借来了朋友胡某的身份证,在隐瞒真实年龄的情况下,顺利进入某机械厂担任操作工。 小心翼翼工作几个月后,徐鹏的身份并未暴露,就在他感到庆幸时,意外发生了。 5月15日上午,徐鹏像往常一样操作着机器,哪知,因为一个闪失右手被机器压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后经鉴定,徐鹏的伤情构成工伤九级伤残。事发后,机械厂支付了徐鹏的全部医疗费用。 就在机械厂为徐鹏申请相关工伤保险待遇时,得知其隐瞒真实年龄之事,机械厂因非法使用童工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以1.5万元的罚款。 事发后,面对前来索要工伤待遇的徐鹏家属,机械厂以童工之由拒绝支付。 为此,徐鹏将机械厂告上了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招用童工的,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应依法给予一次性赔偿。 经调解,机械厂一次性赔偿徐鹏3万余元。(编辑涵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