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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男在3妇女身上刺字续:嫌犯当庭拒不认罪(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0:02 新文化报
恶男在3妇女身上刺字续:嫌犯当庭拒不认罪(图)

周某被带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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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回放

  

  江源县湾沟镇女子刘若(化名)因向男友周某提出分手,周某竟以索要10万元分手费为由,将刘若强行囚禁3个月。其间,周某用缝衣针蘸墨水强行在刘若身上刺下百余字,幸亏
被刘若妹妹及时发现设法将其救出。2005年1月14日,嫌犯周某被从青岛押解回白山。3月10日,白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过两个多月的查访,终于在蛟河一煤矿将周某的妻子吴楠(化名)找到,吴楠全身上下,甚至眼皮和嘴唇都被周某用钢针刺满了字。

  据了解,该案共涉及吴楠、刘若、宋莹(化名)、李波(化名)4名受害女子。

  昨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8时30分开审的“钢针刺女友案”,因仨原告不同意不公开审理,而延迟到10时许。庭上,平时靠厚厚的粉底遮掩刺字的吴楠当庭洗脸,向审判庭哭诉。被告周某却当庭翻供。

  昨日18时许,法院宣布休庭,下一次开庭时间待定。3名受害女子称,检察官曾在法庭上表示,周某对所犯罪行拒不承认,应从重处罚。

  仨受害人当庭要求公开审理

  昨日8时30分许,3名受害人吴楠、刘若和宋莹得知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消息后,当庭表示抗议。随后,3人离开法庭来到白山市妇联反映情况,审判工作一度中止。后经白山市妇联近一个半小时的沟通,10时许3人回到法庭。

  当庭洗脸露出面部刺青

  在出庭时,周某的前妻吴楠一直戴着口罩,她的面部擦着厚厚的一层粉,然而仍遮掩不住深入皮层的刺青。由于周某在法庭上一直狡辩,拒不认罪,吴楠含泪当庭洗脸,露出了密密麻麻的刺青,同庭控诉的另两名受害者见此痛哭失声。然而,对于吴楠面部的刺青,周某却说是吴楠为表忠心自己对着镜子刺下的。

  面对铁证周某拒不认罪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办案民警找到30多名证人,足以证实周某的犯罪事实,然而对于诸多铁证,周某拒不认罪。昨日中午,走出法庭的吴楠说,周某在庭上说的都是谎话。“他反侦查能力特别强,而且能言善辩,对自己的问题总是避重就轻。”原告代理律师说。

  周某保外就医期间再触法律

  案发后,周某家属一直称周某的行为系因其精神有问题,为此,警方专门为其做了精神鉴定,经鉴定,周某精神正常。

  另据悉,周某在上世纪80年代犯有一次强奸幼女罪,后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然而周某保外就医,只做了3年多的牢。原告代理人、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迟法利律师认为,周某是在保外就医期间再触刑律,按照规定,应继续服剩下的有期徒刑,如此案周某被定罪,应和之前剩下的刑期累加执行。

  全国妇联高度关注此案

  据白山市妇联工作人员介绍,白山市妇联和法院多次沟通,并将情况向省妇联和全国妇联汇报。“该案的审理,引起了全国妇联和省妇联的高度关注,白山市妇联向法院递交了呼吁书,要求严惩周某。”该工作人员说。

  儿子不想再看到父亲

  

  昨日,几名受害女子用自身的遭遇再次揭露了周某的丑恶和狡猾。

  周某试图以孩子打动前妻

  吴楠称,去年12月她与周某办

离婚手续时曾见过他,当时周某说他一定会被重判,问她儿子的情况。“这么多年来他从来都没管过我们母子,他这样说,只不过是想让我念在孩子的份上,对他网开一面。”吴楠还说:“开庭前,周某的哥哥把我叫到僻静处,说能否看在孩子的份上手下留情。”

  每次提到周某孩子都会害怕

  “昨天早上,我给儿子打电话,说你爸的案子要开庭了,想不想看他一眼。儿子告诉我,他不想见这个父亲,父亲给他的印象太坏了。”吴楠哭着说,平日里周某经常用皮带抽儿子,儿子见过周某对她的残害,每次提到周某,孩子就会露出恐惧之色。

  周某逼着她去骗另外的女子

  昨日,和周某有着夫妻之实,同时也为周某所害的女子李波没有到庭。据警方调查,被周某迫害的不幸女子刘若,正是由李波以中间人的身份介绍给周某的。

  刘若说,她和李波以姐妹相称,是李波把她介绍给周某的。可她却不知道,当时周某正和李波生活在一起。直到警方调查结束,她才知道,李波的所作所为都是周某逼做的。周某称,如果得不到刘若,李波就永远得不到解脱。“案发后我找李波质问,她说为了骗取我的信任,周某事先策划出一系列方案,并让李波一字一句地背,背错一个字就会遭到一顿毒打,在李波背熟后,周某又逼着她到我家中行骗。”刘若说。

  制造假象骗受害女信任

  刘若说,当初李波把她介绍给周某时,说周某在三岔子林业局工作,其妻子背弃他而去,周很想和她处朋友。“我的丈夫刚刚去世半年,起初我一直没答应,但后来我母亲家的玻璃被人砸了两次,堆在门前的柴堆也被人点着,周某知道后,忙赶到我家中安慰我,并给我家换上了新玻璃,过后我才知道,这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刘若还说,她决定和周某处对象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李波来到她家中,拿出了周某和妻子的离婚协议。

  “当时李波说她作为见证人参与了周和妻子的离婚,并拿出离婚协议,我看到上面有单位公章,还有周和其妻子的签名,就信以为真了。后来李波在公安局对我说,那张离婚协议书是周某一手伪造的,公章是周某刻的。”刘若说。本组稿件 本报记者 娄志广 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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