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以高息借贷为名骗得亲友30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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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0:0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捷生 通讯员 穗法宣) 凭借“三寸不烂之舌”,从化市一家小商店老板李智华、利卫琴夫妻竟以大生意需资金为幌子,从亲戚朋友处骗得3000多万元。近日,夫妻两人均以诈骗罪被广州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1995年7月5日,李智华夫妻在从化街口开了一家“添添商店”,主要经营日用百货、副食品、饮料及烟酒的批发、零售,当时的资金数额仅为3万元,为个体工
最开始的时候,两人的确依照协议按月支付利息,但后来资金链断裂,大部分借款都没有归还。至2004年案发时,两人共骗得23名亲友的钱款高达3000余万元,其中部分借款还以房子、铺位、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作抵押,但均未办理合法手续。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智华夫妻是以自己经营需要资金为由高息借贷,并非是以吸引投资入股或高息吸收公众存款等方式向被害人筹集款项,两人的行为不具有融资性;同时虽然被害人众多,但均在自己的熟人圈子内,并非面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因此其犯罪行为定义为诈骗而非集资诈骗。 日前,广州中院作出判决,夫妻俩双双被判无期徒刑,二人的全部个人财产均被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