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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让“电子病历”方便患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0:25 河北日报

  在省会某些医院,使用"电子病例"正成为时尚。但在目前各医院信息系统互不联网、资源不能共享的情况下,这一高科技手段有时倒给患者带来诸多不便,许多人希望---

  本报讯(王志、杨倩)“看同一种病,两家医院给了两张‘电子病历’”。近日,省会市民陈先生为治病先后跑了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和石家庄市中医院,发现两家医院给他填写的“电子病历”互不通用。

  由于肠胃不舒服,陈先生先是去了石家庄市中医院。收费人员说,医院使用“电子病历”,必须先买一张该医院的IC卡才能挂号就诊,医生用电脑往里输入医疗信息。陈先生买了一张IC卡后看到卡背面明确标明每次挂号、就诊必须带此卡,凭卡挂号、就诊。医生在了解了他的病情和以往医治用药情况后,便在电脑上进行了一番输入,之后告诉他可以持卡直接去交费拿药。陈先生问,用不用在病历本上写明诊断情况和用什么药?医生说IC卡里有医疗记录,不用再写了。

  过了几天,陈先生又到住处附近的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就诊,挂号时工作人员也让他买了一张“电子病历”。这里的医生说,卡不是兼容的,这里的电脑看不了市中医院的医疗记录,再者,卡里本身没有医疗信息,都在医院里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里。

  据了解,同是“电子病历”,石家庄市中医院的IC卡工本费一元钱,卡不能退,而石家庄市第五医院则收了10元押金。陈先生说,两个所谓的智能卡,使用起来麻烦,保管起来也不方便,如果以后各个医院全都各用各的卡,岂不更麻烦了?

  “目前各医院的信息系统没有联网,所以‘电子病历’不能通用,只能在所就诊的医院使用。”石家庄市中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说,“一般医院只提供住院病人的病历。如果门诊病人想要转诊,需要病历,医院可以帮助打印,但病人要带身份证并交纳一定打印费用。”关于这个问题,石家庄市第五医院的说法是,病人在使用IC卡的同时,也可带上传统的病历本,跟医生协商看在填完电子病历后能否在病历本上再写一遍。

  的确,“电子病历”能够避免因患者记忆不清导致病史叙述错误和遗漏,它缩短了医生确诊的时间。然而还是有不少人对它提出了质疑。市民吴女士认为,患者有对自己病程记录、检查结果、医嘱等的知情权,但“电子病历”使得人们获取这种知情权颇费周折,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取证就会遇到很多麻烦。另外,如果门诊患者想要转院治疗,在获取病历的过程中,病情有可能被泄露,个人的隐私无法得到保护。

  石家庄市卫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在各医院信息系统没有联网的情况下,“电子病历”取代传统的手写病历,确实会给患者的知情权造成一定损害,患者如有问题应及时要求医生书写或打印病历,并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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