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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重病遭丈夫遗弃奔走法院告其不抚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1:09 三晋都市报

  2006年新年伊始,太原市晋源区某村村民,患有肝硬化腹水的宋芳(化名),脸色比去年红润了许多,但笑容却充满苦涩。前不久,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判决她的丈夫给付其治疗费和生活费,一年来,她拖着虚弱的身体几经奔走,如今事情终于有了个了结。可她的心却空落落的,仿佛遗失了什么。

  这是我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患病 妻子状告丈夫不扶养案。

  就在去年,太原的王梅芳也因患肾衰,惨遭丈夫遗弃,至今难见丈夫踪影。同年,运城市夏县也发生了一起丈夫躲避患病妻子的事件。最终,妻子石冬娟没有等到丈夫送来医药费,在悲凉痛苦中病逝。

  综观这三起事件,我们不禁沉思,是什么屡屡导致遗弃患病配偶的悲剧发生?

  久病床前无真情

  宋芳的婚姻始于1999年。

  经人介绍,她与李某结合。丈夫李某身材魁梧,浓眉大眼,家中经济条件也不错,有几亩果园,且是独子。宋芳在村里当代课老师,平日少言寡语,而李某也不爱说话。宋芳操持家务,李某在外务农,婚后几年,生活一直波澜不惊。

  2002年夏天,夫妻俩领养了一个女孩。随着孩子的一天天长大,两人经常围着孩子有说有笑。对于宋芳来说,这就是她一直期待着的家庭生活。

  宋芳与公婆也相处融洽,她细心经营着这个祥和的小家庭,丈夫李某也凭着响当当的驾驶技术,很快谋到一份开载重车的工作,一个月1500元。这样一来,经济上宽裕了很多,家里也平添了不少笑声。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2003年4月,宋芳感到胃部不适,在家人提议下,夫妻俩来到晋祠中心

医院。经过初诊,医生怀疑宋芳患有肝硬化腹水。

  在太原市内某大医院,宋芳最终被确诊为肝硬化腹水。看到病历那刻,夫妻俩懵了。“离开医院时,大夫将我丈夫喊到一旁,悄声说:弄不好你要娶第二个老婆了。就是这句不负责任的话,彻底击垮了我的丈夫。”宋芳含泪叙述。

  回家后,宋芳和李某一家人围坐一处,流泪不止。“治病得抓紧。”作为一家之主的宋芳的公公,拿出积攒的一万多元交给她治病。治疗肝病的

药价奇高,一瓶新特药800多元,吃三个疗程,就是2400元。每次掏钱,老人都是颤颤巍巍。在医生的建议下,宋芳又做了脾切除手术。术后,宋芳的公公又从太原市传染病医院开回一些保肝护肝的药物。

  “得病不由人,可治疗就得花钱。我丈夫过日子仔细,眼见钱像水一样‘哗哗’地从家里流走,他很是心疼。后来,他就一直推说没钱。那天,家里明明有粜了大米的3000元,我说现在用的药不管用,要换原来的药,他们都说没钱。我一气之下,卷上衣物回了娘家。半月间,婆家没人接我回去,娘家人说带我回去看看,商量商量这事。听说我回来了,婆家关了大门,怎么敲也不给开。”

  宋芳的父亲患肝硬化腹水,已离开人世,娘家只有一个年老的母亲,生活困顿不堪。娘家人为给宋芳治病,能借的亲戚都借遍了。无奈中,宋芳与娘家人到婆家讨要医药费,几句言语不合,双方又翻了脸。

  “有一次,丈夫说,你回娘家还能多活几年,你回这儿来,连一年都活不了。”丈夫这句绝情的话,刺痛了宋芳的心。

  无奈之下,宋芳开始四处上访。区妇联几次派人进行调解,均没有什么结果。

  2005年春节,本地乡俗有“嫁出去的闺女不能在娘家过年”的说法,宋芳在婆家的默许下回去过年。“丈夫不让我动孩子,说是怕传染,我跪下求他给我治病的钱,他回答,要钱没有,说什么也不能和我过了,还说我没病的时候,他与我就没有什么感情。”过完年后,饱受屈辱的宋芳再次回到娘家。

  没钱治病,要钱又不给。在区妇联的介绍下,宋芳找到了晋源区人民检察院。面对泪水涟涟的宋芳,晋源区检察院下发了支持起诉意见书。2005年5月23日,宋芳将丈夫起诉到了晋源区人民法院。

  2005年12月21日,晋源区法院判决原告宋芳今后生病所花费的费用凭医疗单据由被告支付,被告每月给付宋芳生活费、营养费80元。

  对于一审判决,宋芳不太满意,她认为80元生活费远远不够她的日常支出。2006年初,她上诉到了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记者采访时,宋芳的丈夫痛哭流涕:“她生病后,我们都着急,也不是不给她治,确实是家里没钱。后来,他们娘家人几次三番地来砸玻璃,辱骂我父母,闹腾得不像个样子。我们不理她不是遗弃,而是源于两家之间的纠纷。”

  对于这种说法,村民们认为,如果婆家好好给宋芳治病的话,就不存在这种纠纷。“妻子患病,丈夫理应给看病,没钱家里借钱也得看,否则,从道义良心上就说不过去。”一位村干部坦言。

  多少女人伤了心

  晋源区的这起案件,由于宋芳的奋起维权和案件胜诉两大亮点,引起了公众关注。在同类案件中,宋芳的胜诉极有意义。该判决书开头标有一行字:支持起诉机关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可以说,正是晋源区妇联、检察院与法院的协调合作,促成了宋芳的维权胜诉。

  宋芳是幸运的,而同在太原的王梅芳却欲告无门,不胜凄凉。王梅芳与丈夫婚后5年中情投意合。她患病后,丈夫由拳打脚踢到避而不见,最后干脆玩开了“失踪”,王梅芳再也难觅昔日恩爱丈夫的身影。几番寻找下来,丈夫依然杳无音信,但她分明又从朋友那里得知丈夫就在山西。面对神情得意却又推说不知儿子行踪的婆婆,面对丈夫兄妹不置可否的态度,她彻底绝望了。

  如今,身患肾衰的王梅芳自称离死只有一步之遥。惟一的女儿已送他人抚养,对女儿刻骨的思念和对丈夫的满腹怨恨,让原本70公斤的她,瘦得只剩下40公斤。她每次到山医大二院透析,都会发现先前的“熟人”一次比一次少,她常独自躲在角落里黯然哭泣,她不知道下一次的透析费在哪里。借贷无门,讨伐无情无义的丈夫,是筹集维系她生命的医药费的惟一渠道。她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先后去所居住地法院以及丈夫工作地的法院立案,却被法院婉言相拒。王梅芳觉得,自己不仅被丈夫像扔垃圾一样丢弃了,也被社会放弃了。

  “应该说,状告对方遗弃,可以在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或者是被告户籍所在地(离开户籍地两年以后可以视其居住地为被告户籍所在地)起诉。但,如果丈夫失踪,首先需要调查清楚丈夫究竟是躲避还是有其他原因,然后才能确认是否为遗弃的问题。”太原师范学院法学教授张普定释疑。

  被丈夫抛弃的王梅芳,正在等待死神的降临。对于她来说,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被遗弃的绝望、孤独和凄凉。

  我们为王梅芳的遭遇感叹之余,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另一起更让人愤慨的事件。这件事发生在运城夏县,这名患病妻子已于去年7月,在丈夫的冷漠中撒手人寰。

  她叫石冬娟,与裴某结婚后,育有一女。两人在县城开了个木器加工门市部,生意不错,日子也过得恩爱温馨。2004年,石冬娟发现自己患了白血病。医生告知,治疗此病需要高额费用。回家后,石冬娟娘家人建议先借钱治病,而丈夫裴某却要等外面欠债要回后再治病。就在裴某出门讨债时,石的娘家人砸开抽屉找钱。这样一来,双方关系日趋紧张,之后,裴某绝情出走,不见了人影。石冬娟不得已回到娘家治病。其娘家人多次贷高利贷为其看病,气愤之下,还跑到裴某父母家进行威胁。后来,经过当地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裴某愿意一次性给付石冬娟两万元治疗费。

  就在双方讨价还价的当天,奄奄一息的石冬娟流着眼泪离开了这个世界。

  牵手之责重于山

  配偶患病,避而远之,不闻不问。孰不知,这时的患病方多么渴望听到来自爱人的一句安慰,看到爱人温情的笑脸。爱人拂袖离去的事实无疑似一把利刃切割着他(她)的心,无异于雪上加霜。2006年1月8日,记者采访了太原师范学院教授韩建萍和张普定。

  韩建萍:妻子患病丈夫不扶养的事,大都发生在农村。这与农村经济落后,医疗保障制度缺席等均有关系。

  记者:张教授,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一方患病后,另一方选择离婚,这种扶养关系还存在吗?

  张普定:夫妻相互间的扶养义务,是一项无条件的法律义务。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权利义务也完全平等,任何一方都有要求对方扶养的权利,也有扶养对方的义务。夫妻间的扶养关系是以夫妻关系为前提的,一旦这种婚姻关系终止了,那么扶养关系也就不存在了。

  记者:李某的这种行为是不是遗弃?张普定:如果闭上家门不允许妻子回家的事实存在,他就构成了遗弃行为,但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如果患病一方由于遗弃而致重伤、死亡、流离失所、被迫自杀的,或者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等等,就属于情节恶劣。

  记者:韩教授,夫妻婚前缺乏深厚的感情基础,是不是发生遗弃的情况就会多一些?

  韩建萍:一定程度上是这样的。亲人之间的爱,夫妻之间的爱需要用心培育,在你情我爱的基础上结合的夫妻,面临灾难时,相互鼓励共度难关的可能性大一些。

  记者:宋芳和李某夫妻两人因患病发生过一些争吵,用李某的话来说,感情早就破裂了。“我们两人没有感情了,而且她一见我就要钱,我很反感这种行为,觉得她不爱我了。既然没有爱了,我为什么要给她付医药费?”这种心情我可以理解,那么,李某是否可以免受道德的谴责?

  韩建萍:妻子有病,出钱治疗是家庭的义务,丈夫的义务。不尽扶养义务是结果,只要有法定的夫妻关系,任何拒绝扶养义务的理由都无法抹杀结果的存在。拒绝扶养患病配偶的一方,终难逃道德谴责。但是,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值得我们思考,如果双方没有感情基础的话,结婚就要慎重。选择等于负责,对结婚持有慎重态度,是对婚姻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

  记者:被遗弃一方,应如何面对人生?韩建萍:生活理念、心态很重要。人生无大事,惟节不能移。好好活着,只要有一丝康复的希望,就要坚持。康复后,争取做一个自力更生的人,以此来回报社会。我们遗憾地看到,一些女人在经济上还不能独立,一旦患大病,只能求助于男方。所以说,婚姻中,女方不要依附别人生活,应该坚持自食其力。这样,才能在病痛来临时,与命运抗争。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结婚时,这句祝福蕴含着多少美好的期盼。构建美满家庭,责任、关爱、信任、自强,缺一不可。正如韩教授所说“夫妻之间的爱需要用心培育”。维护家庭稳定,也是一份“爱”的责任。

  本报记者 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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