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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女草棚内被强奸 嫌疑人第二天被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3:0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15岁少女草棚内被强奸嫌疑人第二天被放

“我就是在那个草棚里被强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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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新闻网1月10日消息:1月8日晚7点多,一位15岁少女在离家不到20米的甘蔗园内露天方便时,被一名男子捂着嘴抱到附近一草棚里强奸了。该少女及家人迅速报警,然而令受害人大惑不解的是,他们指认的强奸嫌疑人第二天即被派出所释放回家了。

  受害者一家是外地人,他们一家非常担心:被指控强奸的人全家是本地人,他们如果找关系的话,施暴的人将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于是,受害人向本报反映了情况。

  ◎15岁少女甘蔗地方便时失踪

  据朱先生介绍,他是广西博白县菱角镇人,2004年1月,他带着妻子和女儿从广西博白到海南澄迈金江镇大拉基地,承包了10亩地种甘蔗。为此,他从广西信用社贷款了3万多元。

  朱先生的女儿小学毕业后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了。女儿今年15岁,她随父母到澄迈后,在附近一家餐馆当服务员。

  今年1月8日晚7点多,一家人吃完晚饭后,朱先生出去买烟,他女儿不久也拿着铲子到甘蔗地里方便去了。朱先生居住的地方没有

卫生间,平时大小便都是用铲子在甘蔗园地里挖一个土坑解决的。

  等朱先生从外面买烟回来后,妻子对他说:女儿出去方便很久了没有回来。夫妻俩分头到甘蔗地里找,找遍了甘蔗园都不见女儿的踪影。

  朱先生对记者说:“我当时感觉不妙,女儿拉大便突然失踪,肯定是遇到了坏人。”

  ◎少女哭诉被人强奸

  正当朱先生夫妻寻找不到女儿准备报案时,突然看到女儿哭哭涕涕地从附近鱼塘边的草棚里跑出来。

  朱先生夫妻赶紧迎上去问:女儿,怎么回事?

  女儿回答:爸爸,妈妈,我被人强奸了!

  朱先生问:是谁强奸了你?

  女儿指着从草棚里出来的一名年青男子说:就是他!

  这名男子有20岁左右,朱先生认出他是附近一家姓王的人的儿子。朱先生一家平时与这个男子没有什么交道,朱先生的女儿更不认识他。

  据朱先生介绍,这名男子从草棚里出来后,对他们夫妻说:对不起,我们好好谈一谈。朱先生拒绝与他交谈,当即找到该男子的家里。

  然而令朱先生想不到的是,该男子回到家后,向其家人矢口否认自己强奸了朱先生的女儿。朱先生与这一家人争辩时,还差点打了起来。

  最后,朱先生向110报警,110巡警当晚8点多把朱先生和女儿,以及被他们指控的那名强奸嫌疑人,带到了金江派出所接受调查。

  ◎少女向记者诉说强奸经过

  记者今天赶到现场采访时,朱先生的女儿哭泣不停。据朱先生介绍,自从强奸案发生后,他女儿整天流泪哭泣,不吃饭不睡觉,让他看了既觉可怜又很气愤。应记者的要求,朱先生的女儿讲述了1月8日晚自己遭强奸的经过。

  据少女介绍,当晚7点10分左右,她吃完饭后,拿了一把铲子,到离家不到20米的甘蔗地里挖了一个坑方便。就在她方便完,拿着铲子铲周围的泥土掩埋时,突然一个黑影窜到了她身后。她刚想叫喊,那个黑影一手很快捂住她的嘴巴,让她喊不出声来;一手拦腰抱住她,把她带到一个离方便位置只有30多米远的草棚里。

  这个草棚平时是看守鱼塘的人用来睡觉的,里面有一张简易的床铺。这名男子把她抱到床上,不顾她的强烈反抗,在她身上乱摸一通后,猛地把她的裤子脱下,对她实施了强奸。

  强奸完后,这名少女趁这名男子翻身倒在一边时,脱身从草棚里逃了出来。她刚从草棚里逃出来,即遇到了正在寻找她的父母亲。

  记者问:“你当时反抗了吗?”

  少女回答:“我反抗了,但我当时被吓住了,全身软绵绵的,没有一点力气。我反抗没有一点用,他的力气很大,一下就把我制服了。”

  据少女介绍,那名男子把精液射到她体内了,医生已在她体内提取了遗留的体液。

  ◎嫌疑人第二天被放出

  据朱先生介绍,当晚他和女儿以及犯罪嫌疑人,被110巡警带到了金江派出所进行调查。他女儿当晚9点被民警带到澄迈县人民

医院进行了妇科检查。第二天,民警又来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并向周围群众了解情况。

  然而令朱先生大惑不解的是,被指控强奸的男子,第二天下午被金江派出所放回家了。

  朱先生找到金江派出所,质问为何把嫌疑人放了。派出所民警称,此案已交到澄迈县公安局刑警队,叫他去那里了解情况。

  朱先生随后找到县公安局刑警队,刑警队一位负责人称,他们报的强奸案因证据不足不能马上立案,要等7天相关结果出来后,才能决定是否立案侦察。

  朱先生对此大感意外,他怀疑有人在此案中作弊了,他要求带女儿到海口的大医院,对女儿被强奸的身体重新作鉴定。为此,他专门让女儿不洗澡,以便到海口的医院作进一步医疗鉴定。

  朱先生对记者说:“被指控的那家人是本地人,案发当晚,他们找了好几个熟人到派出所联系。他们与公安很熟悉。我们一家都是外地人,我很担心处理这件案子会不公正。”

  ◎警方:证物已交省公安厅鉴定

  记者今天到被指控强奸的嫌疑人家里进行了采访,看到了被指控强奸的那名男子正在家中。当记者提出采访的要求时,遭到对方及家人的拒绝。

  随后,记者与受害少女的父亲——朱先生找到了金江派出所。据办案民警介绍,此案已移交到澄迈县刑警队,叫朱先生找刑警队了解。

  记者与朱先生随后到澄迈县公安局刑警队了解情况。民警称,在强奸案发生后的2小时,民警已带朱先生的女儿到县人民医院妇产科进行了检查,并提取了体内的分泌物。此分泌物连同朱先生女儿当时穿的内短裤,已送到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7天后出来。

  这位民警说:“由于受害人与被指控人是一对一的关系,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我们决定让被指控人父母担保,暂时放他回家。7天后,等相关证据出来,如果确定那名男子强奸罪成立,我们负责把他带回来。办案是要讲证据的,口说是不能随意抓人的。”

  作者:聂元剑 洪敬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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