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漆”打维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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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14:26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小薇) 昨日,“海峡”牌漆的生产商说:“海峡”牌漆的延伸产品遭遇不正当竞争和商标近似侵权。 据福州福川化学有限公司介绍,1987年,该公司就注册使用了“海峡”商标,2005年,“海峡”牌漆被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
争议产生在“海峡”牌漆的延伸产品上。在昨日的法庭上,福川化学公司称,2002年,他们申请并使用了“海峡明珠”“海峡之珠”商标,但“海峡之珠”商标却遭遇被告——莆田市涵江区初日化工有限公司的异议,因此至今没获得商标注册。莆田公司称,他们早就不生产“海峡之珠”的漆了。 原告说,莆田公司还搭便车申请“海峡真情”商标并生产相关商品,但因原告的异议,莆田公司至今也没有取得商标证。 原告认为,被告的“海峡真情”及“海峡之珠”与原告的“海峡”“海峡明珠”商标的中文字形完全一致,且读音、含义非常近似,构成近似侵权,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莆田公司不承认“海峡真情”与“海峡明珠”近似,而且认为“海峡真情”是对“海峡”两字的合理使用。被告说,“海峡真情”是他们申请的商标,虽未获批准,但他们申请在先,有使用权。 福川化学公司要求,被告莆田市涵江区初日化工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相关产品,同时要求赔偿50万元,并登报道歉。 (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