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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258万拆迁款女出纳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1:38 新京报

  利用职务便利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留学回国期间被抓

  本报讯(记者 李欣悦)27岁的女出纳员白艳华贪污拆迁款258万余元,买房买车出国留学。昨日,北京市一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

  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延庆县政府先后成立了八达岭高速公路三期及联络线工程
拆迁征地领导小组、延庆县110国道县城东移暨延农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均下设办公室。白艳华任办公室出纳。

  据法院查明,2001年1月至2003年2月间,白艳华在负责向拆迁户发放拆迁补偿款的过程中,多次伪造拆迁补偿协议,,或采取复印已存档的拆迁补偿协议书重复记账,将258万余元补偿款非法据为己有。

  除了支付出国留学的费用外,白艳华还用贪污的巨款在延庆购买了别墅,在崇文区新景家园买了一套80多万的房子,及一辆尼桑蓝鸟轿车。2005年春节期间,回国过春节的白艳华被反贪机关控制,后追缴了部分赃款、赃物,但尚有人民币130余万元未能追回。

  一中院认为,白艳华侵吞公款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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