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检率仅为5% 孕妇7‰怀畸型胎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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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7:16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南京市妇幼保健院获悉,2005年南京地区婚检监测结果显示,南京城区婚检率为5.2%,农村婚检率仅为0.9%,涉外婚姻的婚检率为0。而该院另一项统计却显示南京市去年梅毒孕妇发生率、新生儿畸形率大大超过往年。 据了解,2005年南京市城市婚检率为5.2%,疾病检出率为11.27%;农村婚检率仅为0.9%,疾病检出率高达16.83%。据该院徐芾副院长介绍,自2003年10月1日实行自主婚检以来
徐芾告诉记者,取消强制婚检后,很多生活条件较差的妇女不主动婚检,甚至不做孕期检查,以致临近生产才发现感染了梅毒或其他传染性疾病。来自江宁的小敏,在孕32周时意外被查出患上梅毒。经相关检查,其丈夫一切正常。小敏这才想起,5年前她曾和前任男友有过一次性行为,很可能在那时被传染梅毒。另一位28岁准妈妈小莉,在孕24周时来到该院进行产前检查,在B超影像的提示下发现胎儿的上肢异常,诊断为尺或桡骨缺损。医生询问得知,小莉曾在孕早期感染过风疹病毒。无奈之下,小莉接受引产手术,并引产下一名上肢明显畸形的男婴。徐芾说:“这些‘悲剧’本可以避免。如果她们进行了婚检,医生会建议暂缓结婚或怀孕,并帮助她们治疗。” 徐芾呼吁,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应从“尊重生命、尊重爱情”的高度,自觉主动地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她建议,政府部门可考虑开展免费强制性婚检,鼓励市民参加婚检。有关专家还指出,卫生部门也要改进婚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合理设置婚检项目,以优质服务增强婚前医学检查的吸引力。另外,婚检机构要做好婚检对象个人隐私的保密工作,消除婚前青年惧怕婚检的心理顾虑。(王莹蔡蕴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