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因为嫖资不够强奸卖淫女获刑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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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7:3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秦健 通讯员 魏永洪)体育成绩优异的杨某在获知高考上线后,邀约了两同伴到美发店找“小姐”耍,因为嫖资不够,3人便强奸了该女子。近日,被告人王某、杨某、马某分别被忠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和五年。 据了解,3被告人都是忠县乌杨镇五岭村人。2005年7月9日上午,被告人王某(系四川省某大学二年级学生)与邻居杨某、马某到县城玩耍。当晚,因嫖资不够,三人商议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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