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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女凌晨遭熟人强暴躲进厕所报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7:3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黄平 实习生 李秋蓉) 与男友吵了嘴,心情不好的铜梁女子梁英(化名)本想邀老乡散步,但却被老乡灌醉后强暴。随后,梁英溜进厕所报警,嫌犯当场被捉获。昨天,记者从北碚法院获悉,该院以强奸罪判处嫌犯周某有期徒刑3年。

  邀老乡散步遭强暴

  据办案人员介绍,2005年7月9日晚上7时左右,从铜梁到北碚打工的女子梁英与男友吵架后,便打电话约在同一单位打工的老乡周某出来散心。后来,两人到北碚绿色休闲广场散步一小时左右。当晚8时,周某提议到附近一家招待所开房住宿,说想陪梁英慢慢聊天。这时梁同意了,但表示两人不能发生任何关系。

  周某随即花50元钱在广场附近某招待所开了一间房。两人住进去后,周某多次暗示想与梁英发生性关系,但均被拒绝。这时,周某便买来10瓶啤酒及豆干、花生米等,与梁英边喝酒边看电视。第二天凌晨2时左右,不胜酒力的梁英倒在了床上,周某趁机要她脱掉衣服,梁不从,只同意周抱着她睡。但随后周某不顾梁英的挣扎和哭泣,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嫌疑人当场被捉获

  这时梁英一直哭个不停,便借上厕所之机给男友打了电话,哭着将事情告知了男友,随即又向“110”报警。北碚警方马上赶到现场,将睡得正香的周某当场捉获,周某在事实面前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

  北碚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梁英在开房前明确表示不能发生性关系,当进入房间后,对周某的暗示和举动多次用语言和身体动作予以拒绝。而周某趁着酒性,利用被害人深夜与其独处,孤立无援的条件,不顾被害人的哭泣和拒绝,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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