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发现贩卖剧毒河豚 快快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12 海峡网-厦门日报

  本报讯 (童文海 叶冰洁)河豚鱼肉美味鲜,但河豚鱼也有致命毒素,食用不当将会中毒而有生命危险,因此,国家规定禁止出售或食用河豚鱼。然而有些黑心商贩却仍在偷偷贩卖,被厦门市海沧区工商局石塘工商所的执法人员逮个正着。

  近日,为加强对“两节”食品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海沧区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加强了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农贸市场内的一间水产店在出
售河豚,一共有20余尾。当执法人员质问店主知不知道河豚鱼有毒时,店主竟然拍着胸脯打包票道:“只要把鱼内脏都去除,开水煮孰,包你没事,放心!”

  工商人员表示,出售或食用河豚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请广大群众一起监督,一旦发现有人贩卖,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工商提醒: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一般来说,其卵巢和肝脏含毒素量最多,其次是肾脏、血液、眼、腮和鱼皮等处。多数品种的新鲜洗净的鱼肉可视为无毒。但鱼死后再贮藏一段时间,鱼肉可能带上毒素。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高活性的神经毒素,微溶于水,易溶于醋,100℃的沸水也不能将其完全破坏。(来源:厦门日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