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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思悔改参与抢劫“二进宫”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4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本报北流讯 曾因犯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陈某某,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伙同他人参与抢劫摩托车,结果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19岁的陈某某是北流市六靖镇人,因犯盗窃罪,2004年8月4日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4年9月16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陈某某却不思悔改,改过自新
。2005年6月29日零时许,陈某某伙同杨某龙、杨某浩、杨某超4人搭乘同一辆摩托车从北流市清湾镇往六靖镇方向行驶,当他们行驶到六靖镇六靖村冲表组路段时,遇到林某某所驾驶的摩托车熄火停在路边,杨某龙便提出要抢林某某的摩托车。随后4人上前将林某某围住,由杨某龙、杨某浩对林某某进行殴打。之后杨某龙从林某某手中抢去摩托车钥匙,将其摩托车抢走离开现场。后经北流市价格认证中心估价,林某某被抢的摩托车价值3420元。

  接到林某某报案后,北流市公安局六靖派出所立即派民警进行侦查。经深入调查走访群众,于2005年7月5日,将陈某某和杨某超抓获归案。

  (雨雪 梁永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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