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参与抢劫“二进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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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43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本报北流讯 曾因犯盗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陈某某,刑满释放后却不思悔改,伙同他人参与抢劫摩托车,结果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日前,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流市人民法院依法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现年19岁的陈某某是北流市六靖镇人,因犯盗窃罪,2004年8月4日被北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4年9月16日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陈某某却不思悔改,改过自新
接到林某某报案后,北流市公安局六靖派出所立即派民警进行侦查。经深入调查走访群众,于2005年7月5日,将陈某某和杨某超抓获归案。 (雨雪 梁永勇)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