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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网友骗感情 害及自已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4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月12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徐瑞钦)冷某一个月前认识男网友林某,不久被林某所骗。冷某想教训林某感到力不足,于是叫旧恋人洪某相帮。洪某念旧情答应冷某,并叫来朋友李某一起用抢劫财物手段教训林某。日前,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洪某有期徒刑四年,并罚金人民币1000元、冷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05年5月底,冷某通过上网认识林某热恋,不久二人多次发生性关系。后林某冷落冷某,冷某认为林某在欺骗她,想教训林某。于是冷某叫来以前男朋友洪某,二人商量采用殴打后抢取财物的手段教训林某。

  2005年6月29日下午,冷某在镇海庄市街道凯博士宾馆开好房间,洪某召来李某,欲共同教训林某。当晚9时40分许,冷某将林某诱至该宾馆1405房间后便离开,洪某、李某在该房间内采用捆绑、塞嘴等暴力手段,劫得林某人民币60元、价值人民币840元的“飞利浦 ”630型手机1部以及黄金项链和银行卡等物。尔后,洪某将黄金项链销赃得款1200元,并又伙同冷某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将林某银行卡内的人民币取走。洪某分给李某赃款260元外,其余赃款与冷某共同挥霍。

  法院认为,洪某、冷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捆绑、塞嘴等暴力手段,强行劫取公民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具体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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