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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 散装食品佩戴“身份证”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09:56 河北日报

  本报讯(春秘、国胜、凤斌)日前,秦皇岛市海港区各商场、超市的食品卖场发生了显著变化,以前无标识、无包装的瓜子、糖果、麻花之类的散装食品不但有了包装,还都清楚地标上了食品名称、生产单位、配料含量、保质期等内容。据介绍,从今年开始,海港区所有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所经营的散装食品将统一实行“身份证”制度,彻底告别散装食品无标识、无包装的历史。

  长期以来,海港区食品零售市场上的散装食品都没有统一的标签和标识,消费者因此也无从知道所购买食品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同时,由于没有包装,销售中缺乏遮挡措施,消费者在挑选过程中往往还会对散装食品造成不同程度地污染。

  为给消费者知情权,杜绝卫生安全隐患,2004年10月,海港区开始从生产、流通、销售三个环节对散装食品开始实行“身份证”制度,并在全区10个大型超市试行规范包装经营,为散装食品统一制作了标签、标识,明示食品名称、配料含量、保质期等10项内容,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初,这一制度推广到全区所有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使散装食品实现了规范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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