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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女出纳员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0:40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郭京霞 记者王皓)27岁的女出纳员白艳华利用发放拆迁补偿款的职务便利,两年半时间里贪污拆迁款257万余元,购买了高档住宅、高级轿车,还用赃款出国留学。昨天上午,白艳华被市一中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白艳华原来是延庆县八达岭高速公路(三期)和110国道县城段东移暨延农路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出纳。2001年1月至2003年9月间,她在负责向拆迁户发放拆迁补偿款的过
程中,多次伪造拆迁补偿协议,将虚增的补偿款257万余元非法占有。

  据检察机关出示的证人证言,白艳华在2000年8月经人介绍到办公室担任出纳。她负责保管办公室的公章和填写拆迁款领取表,把拆迁款从办公室账上支出来到银行办成存折,再发放给拆迁户。白艳华供述,她就是利用这个机会,伪造了十余份拆迁补偿协议,先将多增加的补偿款以被拆迁人的名字存入银行,再将钱取出后占为己有。她将贪污的公款用于个人购买高档商品房、高级小轿车,并办理了出国留学。

  法院认为,白艳华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她在被捕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可不认定其犯贪污罪情节特别严重。

  网络编辑:康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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