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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被火车压断腿两度截肢 父亲走上艰难维权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1:05 龙虎网

  【龙虎网讯】年仅12岁的少年,不幸被火车压断左脚,又经历了两次截肢和一次断骨之痛。如今他不仅能借助一条假腿站起来,还能每天坚持自己骑车去学校。儿子的懂事让父亲欣慰,更增加了他要为孩子的受伤向铁路部门讨个说法的决心。但,一切能如其所愿吗?

  中午12点刚过,一辆崭新的自行车伴着刹车声停在了门外。这间和教室差不多大小的平房,是老陈每月花120元租下来安顿妻子和一双儿女的。

  “我回来了。”少年边喊边推开纱门,红扑扑的脸上挂着笑容,露出两颗可爱的大板牙。少年的眼睛一直不离父亲左右,明亮有神。父亲难得回家,要不是今天学校补课,他说什么也不会离开家;要不是父亲在家,他也不会在中午放学后艰难地从六楼的教室下来,再骑20多分钟的车赶回家。

  “快进来。”老陈忙不迭地迎上去,又突然在中途停下来,然后心疼地看着12岁的儿子自己跨过门槛、走到床边。“还是不太好,”老陈说着弯下腰,伸手在儿子的两个膝盖处摸索了一会儿,担心地说:“好像左边有点高。”在鞋里垫了个鞋垫儿,少年感觉好多了,开开心心地到后面帮妈妈张罗午饭。可老陈看着儿子仍明显摇晃的背影,担心时间长了会影响孩子的脊椎,考虑着抽空要再带他去趟假肢公司。自从学会了用假肢走路,少年的心情明显开朗了,觉得只要听爸爸的话,学好知识,将来一切都会好。就像爸爸告诉他会重新有条腿,可以和以前一样走路,现在不是已经实现了吗?

  他现在已经升入初一,开始时还要妈妈用车推他去学校,后来主动要求自己骑自行车去上学。为此,老陈不惜花大价钱买了辆性能很好的新自行车。“不敢给他骑旧的,怕孩子摔跤爬不起来。”老陈说,刚放手那会儿,他和妻子偷偷跟在后面观察了好几天,看儿子骑得挺稳当,才放了心。

  “就是不能上体育课、出早操,其他都挺好的。”吃饭的时候,少年有些腼腆地告诉记者。饭是中熟米煮的,菜也只有土豆丝是新炒的。少年吃得很香,边吃边侧着脸开心地看着父亲饶有兴趣地听自己讲学校里的新鲜事儿。

  少年又该去学校了。平静地目送着儿子跨上自行车骑远了,老陈夫妇的脸上才浮起愁云,家里突然寂静得吓人。

  13个月前,他还是个健全的孩子,在栖霞区一所流动人口子弟小学读六年级。距校门60米开外,有条铁路经过。老陈说,几年来,他和妻子总是不停地提醒儿子千万别到铁路上去玩。

  可事情还是发生了。2004年11月26日中午,妻子在家做好饭却等来了一个噩耗:“你儿子的脚给火车压了,快去看看吧!”

  “躺在铁路边的儿子还醒着,左脚跟小腿只连着一点皮,到处都是血……一直叫我救救他……”“我扯了3件衣服包住伤口,背到医院,最里面一件已经被血全浸透,孩子也没知觉了,我带去的2000元全都买了血……”

  在苏州打工的老陈赶到医院,儿子已经做完了第一次截肢手术。他太小了,医生征求了母亲的意见后,尽可能多地保留了腿骨,但也告诉他们“这样会有风险”。

  少年终于在病房里苏醒,说了第一句话:“爸爸,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老陈心碎了。

  截肢的创面始终没能愈合,一直在溃烂。老陈一步不离地守着他,整整一个月没离开病房。

  医生遗憾地告诉老陈必须进行第二次截肢手术。好在第二次手术很成功,2004年12月31日,少年出院回家了。老陈一直记着医生的话,必须在半年内替儿子安装假肢,否则肌肉萎缩,腿就彻底废了。

  2005年4月17日,老陈终于替儿子找到一家价格相对便宜的假肢公司。假肢装配前需要住在公司接受专门训练,这时老陈迫于生计已经回到苏州,只能在电话里再三拜托公司,声泪俱下:“千万多关照些,这孩子吃的苦太多,太可怜了。”

  可第二天就出大事了!“孩子左大腿骨骨折了,可能还要截肢……”听着妻子在电话里语无伦次的哭诉,老陈的脑袋“嗡”的一下,整个人都傻了。撂下电话,飞奔回家。

  儿子左腿上打着石膏,躺在床上,发愣。看到爸爸,才“哇”的一声哭出来,喊:“我怎么这么命苦啊,我没欺负过同学、也没做过坏事啊,爸爸——”

  妻子告诉老陈,那天假肢公司的教练带着儿子在训练室里进行配重训练,她在走廊里突然听到儿子的哭声,冲进训练室,发现教练不在场,儿子已经倒在地上,配重器械散了一地。医院拍片诊断结果为:左股骨下段骨折,断端嵌入。

  虽然儿子一再自责不该和小伙伴一起去铁路边玩,但老陈认为儿子的受伤铁路部门负有难以推卸的责任。“铁路距离校门只有60米,却没有设置必要的护栏和警示标志。”为此,老陈曾找铁路部门交涉,但对方表示最多赔给孩子3000元,还是出于“同情和道义”。

  老陈不服,决心要和铁路部门把官司打到底。但他没有想到,尽管有热心的江苏中盟律师事务所龚小兵律师帮助,这场官司依然打得异常艰难。

  案件的管辖权是他们遇到的第一个难题,仅仅在这个问题上,他们和铁路部门就争论了整整11个月。据龚小兵介绍,当初接手这个案子,他就认为只有在地方法院打,才会有胜诉的机会。去年1月,他们将诉状交到了南京栖霞区法院。

  不出意料的是,铁路部门立刻提出管辖异议,认为该案当然该由铁路运输法院来审理。他们依据的是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明确规定了“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均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不久,法院作出将此案移送铁路法院的裁定。

  但龚小兵并不这么认为。

  “向哪个法院起诉,老陈是可以选择的。法律早就把这个选择权交给了我们。”龚小兵解释说,他的依据是1990年最高院出台的《关于铁路运输法院对经济纠纷案件管辖范围的规定》。该规定说,“当事人可以选择向铁路法院起诉”,言下之意便是“也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的地方法院起诉”,法院均应当受理。1995年,最高法院再次确认了这项规定的效力。

  为此,龚小兵将争夺管辖权的官司打到南京市中级法院,去年5月,南京中院裁定撤销了一审裁定,并确定由南京栖霞法院审理此案。

  事情本该向好的方面发展,就在此时却接连发生了两件事,再次将老陈打入绝望的谷底。一是假肢公司弄断了儿子的腿骨,二是遇上铁路南京路局撤销,龚律师变更被告后,上海铁路局南京东站又以新被告的身份,再次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

  那段时间,老陈既要故作轻松地在家陪伴儿子,又要和假肢公司打赔偿官司、还要和铁路部门再打一次管辖权官司。幸亏有龚小兵和法官的关心、支持,他才不至于精神崩溃。

  2005年12月底,是老陈1年来过得最顺心的几天。

  首先是在龚小兵的努力下,假肢公司终于答应赔偿给儿子1.8万余元;接着,南京中院终于再次将此案的管辖权确定在南京栖霞法院。

  据悉,法院近日将开庭审理此案。

  透过教室的窗户,老陈静静地盯着儿子的后脑勺微微发愣。不用担心被儿子看到,他没有刻意隐藏脸上的担忧,看上去竟比中午在家时老了10岁。

  老陈说,孩子现在的情绪还算稳定,他们尽量用平常的方式对他,让他觉得自己和别人没什么不同。

  孩子现在毕竟还小,只要伤口不痛、走路不摔跤,他就会开心。

  可父母却不得不替他多考虑一些,让他远离歧视和伤害。这也是他瞒着孩子打官司的原因。

  说到孩子的将来,老陈说:“能有门手艺,养活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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