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架“劝”死岳父 女婿领来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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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2日11:27 桂龙新闻网 | |||||||||
见人吵架,出面规劝,这是人之常情,但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的施某劝架却“劝”出了人命。 2005年8月18日21时许,罗城县乔善乡古金村70岁的潘某酒后来到同村居住的大女婿施某家,因故与正在女婿家洗澡的妻子彭某发生争吵,并持石块砸洗澡间,从外回家的大女婿施正好看见,即出面进行制止。潘某却和施某发生争吵起来,施某为使事态不至于扩大,
次日,获知情况后的施某通过村民委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施某因过失致他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案发后能投案自首,可从轻处罚。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3、67条的规定,判施某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以有期徒刑3年。 来源:广西新闻网责编:黄振瑛作者:银胜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