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查获千斤“黑猪肉”提醒消费者:合格生猪肉应具备“两证两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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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3:30 舜网-济南日报 | |||||||||
本报1月12日讯(记者 马国军)春节临近,我市少数农贸市场、农村大集出现问题猪肉,市有关部门近日加大了查处力度。今天凌晨1时,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组在槐荫区蹲点,查获500多公斤私屠滥宰的“黑猪肉”。市畜禽屠宰稽查大队提醒市民,发现私屠滥宰行为及问题猪肉,可随时向热线80985761、80985762或济南日报党报热线82068110举报。 日前有市民举报,槐荫区吴家堡镇周官屯村陈某私自宰杀、销售生猪肉。今天凌晨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生猪肉应该具备“两证两章”才可以上市销售,证章不全者均是“黑猪肉”。“两证两章”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