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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学校发生意外 家长向教育局反映反遭殴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4: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前天,南京市民马女士向本报热线反映,她在南京察哈尔路小学四年级读书的孩子在校期间被同学撞断牙齿,由于学校对孩子抢救不及时,导致孩子牙神经坏死,且学校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存在袒护肇事学生的现象。马女士就此事向鼓楼区教育局反映,却遭到教育局工作人员的殴打。马女士说,教育局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待过程中怎么能这样粗暴地对待学生家长呢?针对马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昨日对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孩子被高年级同学撞断牙齿

  据马女士称,2005年10月7日,他的儿子窦某在学校一楼楼梯柱子旁,被另一名五年级的同学撞倒,导致两颗牙齿断裂坏死,下嘴唇穿透性损伤,内外共缝5针。马女士认为,儿子出事后,学校未能及时通知家长。窦某是当天上午在学校读书期间被同学撞倒的,而作为家长,他们直到当天晚上7点才得知儿子出事的消息。儿子被撞倒后,学校仅仅带孩子到

医院缝了几针,对孩子断裂坏死的牙齿未及时处理,耽误了治疗时间,由于孩子断裂牙齿的牙神经长时间暴露在外,导致牙齿坏死。

  马女士告诉记者,儿子出事后,学校未对孩子和家长进行安抚,只是老师利用上班时间家访了两次。对此学校的解释是,学校领导工作忙,窦某在学校发生的意外与学校无关,是同学之间发生碰撞造成的。对此马女士认为,她孩子是在学校上课期间发生的意外,学校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校方 意外与学校无关

  昨天,记者来到察哈尔路小学,该校的王副校长在接受采访时说,去年10月7日10点55分,当时正值第四节课打铃时,正在一楼准备回教室上课的窦某,与另一名急冲冲赶着上课的五年级同学,在一楼柱子边发生碰撞,窦某当时跌倒在花坛边角,嘴里流了很多血。事情发生后,学校老师叫了辆

出租车将窦某送到了南京中大医院治疗。王副校长称,学校对窦某发生意外后的抢救是十分及时的,他们有打车的发票为证。当记者提出要看打车发票时,王副校长声称,没有必要现在看。

  王副校长告诉记者,窦某的家长说孩子的牙神经坏死,却没有出具医生的证明,而且牙神经是否坏死要半年以后才能知道。窦某的姑妈也在他们学校,学校对于窦某的抢救情况,她可以作证。当记者提出要采访送窦某去医院的老师和其姑妈时,遭到王副校长的拒绝。他表示,窦某发生意外后,学校对此事先后协调过5次,由于窦某的家长和肇事同学的家长在赔偿数额上意见分歧较大,此事一直没能够处理好。王副校长认为,对于此事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该由肇事学生家长承担,学校只是起到协调的作用。至于责任问题,双方家长都应该承担责任,学校没有责任。

  记者在对王副校长采访的过程中,提起鼓楼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殴打窦某家长一事,王副校长声称,听说过有这么回事,但学校不便对此事发表意见。记者要了解情况,最好去鼓楼区教育局采访。

  家长反映问题却遭殴打

  马女士告诉记者,学校在处理她孩子发生意外事件的过程中,有意偏袒肇事同学,造成处理结果不公正。为了给孩子讨回公道,马女士便将儿子发生意外的情况向鼓楼区教育局纪委反映。谁知,鼓楼区教育局纪委的工作人员,在未对事情进行细致调查的情况下,就认为马女士提供的证据不足。随后,马女士在去年的12月21日将有关材料向鼓楼区区委领导、南京市教育局领导反映。鼓楼区委和市教育局领导对马女士反映的情况十分重视,立即批示要求鼓楼区教育局对此事进行认真处理。

  去年12月26日下午4点,马女士夫妇俩来到鼓楼区教育局。当他们走进该局一位领导办公室时,马女士便感到气氛有点不对劲,这位领导见到马女士夫妇后,转身离开了办公室,不一会儿这位领导又走进办公室,对马女士夫妇称,教育局没有什么好对你们说的。就在这位领导说话之际,从外面冲进来十来个人,其中有教育局办公室、纪委的工作人员,这伙人走进办公室后,便强行将马女士夫妇向办公室门外拖拽。其中一名30岁左右的年轻人对着马女士丈夫的头上就是一拳,马女士丈夫的嘴也被打得出血。马女士随后拨打了110,南京鼓楼公安分局宁海路派出所的警官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马女士夫妇和教育局工作人员带回派出所处理。

  教育局记者采访遭阻碍

  昨天,鼓楼区教育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在问明记者的采访意图后,给了记者一个教育局的电话号码,要记者先打这个电话号码联系采访,然而记者数次拨打该号码,却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再次拨打鼓楼区教育局办公室这位工作人员的电话,要求其提供该局局长的联系方式,该工作人员称,局长的手机号码是隐私,不能随便提供。当记者坚持要局长的手机号码时,这名女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说“记者是在无理取闹,记者的脑子有问题”。当记者提出直接前往鼓楼区教育局采访时,被告之,记者来了也没用,局长不在。最后,该工作人员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表示等她向局长汇报后再与记者联系。直到发稿,记者始终没有得到鼓楼区教育局方面的消息。

  昨日,鼓楼警方的一位警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去年12月26日,宁海路派出所接到马女士的报警后,迅速出警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了处理。经过警方的调查,马女士夫妇和教育局工作人员当时的情绪都很激动,双方都动了手。警官对双方都进行了批评教育,最后双方在派出所的调解之下,纠纷得到解决。

  律师教育局涉嫌行政侵权

  江苏

长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议律师认为,作为学校,应当为学生在校园读书期间,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窦同学在学校发生意外,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察哈尔路小学应当承担责任,校方应当对窦同学在校发生意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陈律师说,学生家长有权向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局反映问题,教育局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耐心细致地接受学生家长的投诉。对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应当调查清楚,给学生家长一个满意的答复。鼓楼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在学生家长反映问题的过程中,如果发生打人的情况,教育局工作人员则涉嫌行政侵权,学生家长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教育局对打人事件进行赔偿。(本报记者肖军 实习记者谢雯 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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