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工友家13岁痴呆少女获刑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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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4:1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冯一(化名)年近40,却对工友家13岁的痴呆少女起了色心。吴江市法院近日以强奸罪依法判处冯一有期徒刑6年。 冯一是江苏省射阳人,在吴江市一处建筑工地打工,平时吃住都在工地上。冯一的工友王立(化名)一家也住在工地上,与冯一住的宿舍只隔了几间屋。王立家有个13岁的女儿小月,因为小时候脑部发病留有后遗症,反应比较迟钝,小学没毕业就辍学在家。王立夫妇对
去年9月16日中午,小月母亲突然发现女儿不见了,想到昨天工地上冯一打架被开除的事,小月母亲猜测女儿有可能被冯一带走了,于是马上报了警。 果然,王立夫妇在冯一的租房里找到了小月,而发生的事情更让王立夫妇怒不可遏。小月说,冯一把她带回家后就脱了衣服,压到她身上,这样的事情以前在工地上也发生过一次。 经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法院证实小月精神发育迟滞,无性防卫能力。经审理法院认为,冯一与有精神疾病的人发生性关系,即使对方同意,其行为依法亦应认定为强奸。(金华 赵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