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遗产 干孙女状告干爷爷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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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5:1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见习记者 李寰)“这33.33%的遗产是干爷爷给我的,我理所当然应该得到。”昨日上午,30岁的女子严菲群(化名)将干爷爷陈为志(化名)的六个子女起诉到锦江区人民法院。据严菲群介绍,1999年,她认识了当时80多岁的陈为志,此后她经常在周末时去帮陈为志做家务事,陈为志将她视为亲人。2003年,陈为志在锦江区公证处立了份遗嘱,将他财产的33.33%(约8万元)留给严菲群。但陈为志去世后,其子女均否认陈为志分了遗产给严菲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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