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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救火,邻近小区保安不给接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7:35 南京报业网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姚远) 昨天下午,秦淮区小西湖11号发生火灾,5间平房在大火中被烧毁。紧邻火灾现场的上花园小区保安竟然拒绝消防队接水救火。为防止火势蔓延,隔壁一家敬老院的院长只得在好心居民的帮助下,将10多名老人一个个背到安全地带。

  当天下午1点,记者赶到火灾现场。这里是一条不足3米宽的巷子,巷子内左右两排都是老旧平房,在其中一排平房中部,已经燃起熊熊大火。火苗不住向四周蔓延,并不时发
出“哗啦”“哗啦”的房顶坍塌声。

  消防夫子庙中队4辆消防车正从200米外的消防栓向火场供水,20多名消防队员分别从5个方向压制大火。就在消防战士奋力扑救时,中队指导员李杨突然听到紧邻失火房屋的一间屋里,传出呼救声。他连忙带着战士小狄,进入充满浓烟的小屋,一名老太太正躺在床上,被烟呛得不停地咳嗽。两人立即用被子将老人裹住,迅速抬到屋外安全地带。

  紧邻失火平房北面的是饮虹园敬老院,火灾发生时,10多名老人正在屋内休息。敬老院的王院长听到失火的呼喊声后,跑出屋外一看,火苗正向敬老院这里窜来。火要是烧过来不得了,她决定立即转移老人。她把老人一个个向外背,附近一些好心居民也来帮助她,直到把院中所有老人转移到安全地带。

  据夫子庙消防中队指导员李杨说,他们刚到时,大火烧着其中3间,离火场最近的水源是二三十米外的上花园小区内的消防栓。为了尽快取水灭火,他们想使用这处消防栓里的水,没想到门口的保安竟说,这是小区内的水,不给消防队使用。此时也没时间与保安争论,消防队赶紧从200米外的消防栓调水灭火。幸好中队新引进的16吨供水车发挥了作用,及时提供灭火用水,不然损失还要大。下午2点,大火终于被扑灭,5间平房被烧毁。

  秦淮区消防大队副大队长万军告诉记者,根据《消防法》规定,消防队在扑救火灾中,任何单位、场所必须无条件提供水源,这个小区的保安已经违反《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目前,秦淮区消防大队已经着手调查此事,情况属实将对该小区保安进行严厉处罚。(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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