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悬赏50万擒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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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8:1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1月12日讯 (记者袁锋)今天下午,一条写有“公开悬赏50万元人民币征集破案线索”的横幅出现在去年发生火灾的琼山区新城路金殿床上用品公司仓库现场。2005年“1·14”火灾被消防部门确认为人为纵火,一年过去了,纵火者还没有被抓获归案。 据了解,去年1月14日凌晨2时多,该公司仓库突起火灾,造成公司负责人周某妻子死亡,消防部门认定98万元财产损失。现场发现易燃液体的燃烧残余,经公安部天津消防研
这起案件自去年立案后,至今没有抓获元凶。家属今天下午在火灾现场选择这种悬赏的方式,希望能找到破案线索。 据海南德赛利律师事务所廖晖律师分析,这种公开悬赏的行为属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没有违反国家法律,因此从民事的角度讲是有效的。至于悬赏能否兑现,需要经过公安机关认定,如果所提供的线索确实导致案件得以侦破,事主就应当履行承诺,兑现奖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