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一“银川白酒”生产企业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8:46 宁夏日报

  本报讯 银川市金凤区一企业,虽经“银川白酒”商标持有人授权生产,但未在使用他人商标后注明自己的厂名、厂址。1月11日,金凤区新城工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企业的600件成品酒和所有的包装盒就地封存。

  经查,该经营企业证照齐全,所生产的“银川白酒”也是经银川市某公司授权,使用其“银川白酒”注册商标生产的,但该企业在使用的商标标识中未注明自己的厂名、厂址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之规定。卫生部门也对其冲洗瓶子没有用蒸馏水做了现场笔录。

  据了解,该企业每天可生产20×500毫升规格的白酒80件,送往银川市各批发、销售点销售。(李瑞红 李衍)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