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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楼追到一楼坠楼后仍乱刀砍一女子追杀同居男友昨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09:43 云南日报

  

从三楼追到一楼坠楼后仍乱刀砍一女子追杀同居男友昨受审

  年轻漂亮的女子持刀追杀男友,从三楼一直追到一楼,最终男友死在自己深爱女友的乱刀之下,平时只能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残忍一幕却成了现实。昨天,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22岁的贵州籍女子管某涉嫌故意杀害同居男友,原因是男友怀疑她移情别恋。面对公诉人和已故男友母亲的指控,管某在法庭上失声痛哭。

  目击者心有余悸忆惊人一幕

  家住昆明茨坝街道办事处红梅里的住户叶某某,回想起发生在去年7月20日上午的那一幕还是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太突然了,那个女的简直是疯了。”

  据介绍,当天上午8时左右,叶某某躺在床上还没起,他的媳妇和儿子突然冲进屋里说,有个人从他们房顶上掉了下来。叶某某吓得翻身起床出去查看,走到厨房里,他果真看到石棉瓦房顶上通了一个大洞,一个满脸满头是血的男人从那个大洞中掉下来,痛苦地躺在地上。正当叶某某为这个“从天而降”的男人感到意外时,门外有个女人边喊边敲门,叶某某走到门口,看到一个身上沾有血迹的年轻女子手持一把长长的大马刀,气势汹汹地正要进屋。叶某某回想起来,这个女子住在3楼,看她情绪激动,手里拿把带血的长刀,明摆着想进屋杀那受伤男子,叶某某吓得马上把门关上反锁起来,并劝女子不要冲动。

  正当叶某某一家人乱作一团时,那女子竟然爬到他们家的屋顶上,从屋顶那个大洞跳下来追杀受伤男人。叶某某说,当时他只听到屋内有刀砍的“梆梆”声,那女子砍完后,提着刀走出来,打开他们家的门就走了。等他们进去时,只看到那男子满身是血,头上、脖子上被砍数刀,脖子被砍得只连着一点皮,吓得他魂飞魄散,惊慌地赶紧出门报警。

  亲眼目睹这一杀人场景的还有一住户,这位住户说,那天早上他正在修煤棚,突然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他抬头一看,只见一楼一家住户的石棉瓦房顶上通了一个大洞。他当时以为是谁家的花盆掉下来砸坏一楼的房顶,可随即又看到有个女子提刀站在三楼的阳台上向下张望。过了一会儿,那个女的下楼想要进一楼别人的家里,可人家不准,那女的竟然爬上一楼住户的屋顶,从屋顶的洞口纵身跳了下去,“她连犹豫都没有犹豫,一下子就跳下去,太勇敢了……”事后,这个证人才知道,女子的勇敢行为是为了追杀男友。更令人难以想像的是,那女子从一楼别人家出来以后,上楼换了一套衣服下来,拎着包包像没事一样走了。

  杀人女子省外投案自首

  红梅里杀人案发生后,警方调查发现,死者马某是来昆打工的,和女友一起租房居住在红梅里,马某的同居女友管某有重大杀人嫌疑。数名证人证实,那天提刀追杀马某的人就是马某的同居女友管某。可管某在杀人后就失去了踪影,再也没回家。

  11天后,远离昆明的湖南省湘潭市公安局有个年轻女子投案自首,自称她在昆明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丈夫”,这个自首的女子就是昆明警方正在寻找的管某。至此,红梅里杀人案告破。

  昨天上午,盘龙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 公诉人指控,去年7月20日8时许,管某因家庭琐事和被害人马某发生打斗,打斗中,管某持刀将马某砍伤,马某从三楼阳台处坠落到一楼叶某某搭建的平房内。管某不听人劝阻,一直追到别人家里,持刀砍杀马某致马某当场死亡。管某杀人后跑到了湖南,8月1日,其在湖南一网吧内聊天认识了一名姓许的记者,管某将自己杀人一事告诉了许某某,在许某某的开导下,管某向湖南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管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女子失声痛哭

  昨天,管某站在法庭里接受法律的审判。她年仅22岁,长着一张圆圆的娃娃脸,一脸不谙世事的表情,面对法官的询问,管某没有过多的语言,只会失声痛哭。令人难以想像的是,管某和受害人马某还生育有一个年仅两岁的男孩,一个柔弱女子,一个孩子的母亲,是什么原因让她举刀杀人的?

  当法官讯问管某杀人动机是什么时,管某只简单地说,2002年认识了比她大10岁的男友马某,两个月后他们开始同居生活,因为年龄小,不懂事,她和马某没有登记结婚。2004年,她生育了一个男孩。共同生活期间,她和马某关系很好,平时没有什么大的矛盾。去年7月20日那天,是因为和马某吵了一架,她一时冲动,在不清醒的情况下把马某杀了。管某一再强调,她杀马某并不是故意的,而是“当时很气,气昏了头,才做出这种事情”。

  杀人动机另有缘由

  可在法官的继续询问下,管某的杀人动机并不像其所说的那么简单。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官的询问,原来管某和马某同居以后,管某认识了住在楼上的一个大学生,并和这个大学生“有了关系”。因为管某常常和这个大学生来往,引起了马某的不满,两人继而产生了矛盾。在争吵数次后,马某和管某矛盾激化,两人曾签下一纸协议,表明断绝同居关系,孩子由管某抚养。分手协议签了以后,马某离家出去了一段时间,2005年7月19日晚上,马某又回到家里,第二天一大早,看到马某在家里,管某一时生气和马某争吵起来,纠扯之中,管某拿起刀砍向马某……

  马某被杀后,马某60多岁的母亲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严厉追究管某的刑事责任,赔偿抚养费、丧葬费等91104元。法庭上,马某白发苍苍的母亲情绪很激动,说管某残忍杀害了她儿子天理难容,要管某一命还一命……

  面对马某母亲的控诉,管某泪如雨下,她说很后悔自己的行为,现在说什么也没有用了,她愿意受到惩罚,就是法律判她死刑她也愿意。至于赔偿,管某说她身无分文,如果可以活下去,她下半生会赚钱,还马某母亲的。法官问管某,你当初伤人时,有没有想到自己才两岁的儿子?管某摇摇头说:“没想那么多,当时只是很气……”。

  经过近4个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改日宣判此案,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柏立诚 实习生 何谨(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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