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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门派出所无过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0: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张倩记者陈新)11日中午,一“律师”与当事人由于到派出所讨要盗窃案件的运输工具未果,即强行拦截出警车辆,大闹土门派出所,并对外声称自己被民警殴打。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局及莲湖分局警务督察部门迅速进行调查,目前已查明事件真相,确认民警无任何过错行为,“律师”毛某及当事人朱某系故意歪曲事实真相,同时,其行为也严重扰乱了派出所的正常工作秩序,妨碍了民警执行公务。

  关于车主朱某声称自己被民警殴打一事,经市公安局、莲湖分局警务督察部门调查,该朱在派出所副所长刘亚浩答复完后表示同意,在刘亚浩驾车外出办案时,该朱又突然变卦,并强行拦挡车辆纠缠,后被民警劝拉开。当时现场有4名目击群众,均以证词证明民警在劝拉过程中无任何暴力行为,是朱某不听劝解并和民警撕扯,将一名民警衣服口袋撕烂。

  “律师”毛某声称自己被民警殴打一事,经查,毛某于11时许到达派出所门外通道处时与驾车外出办案的刘亚浩相遇,该毛便与同来的人将车拦挡,不让外出。后在派出所民警劝离无果的情况下,将其强行拉开,在拉的过程中,拒绝离开现场的毛某滑倒在派出所门外的铁标志牌上,后又起来继续强行拦挡车辆,民警再次将其拉离现场时,该毛顺势躺在地上,大声称民警打人了。在场有两名目击群众,均以证词证明民警没有任何殴打行为,仅仅是将毛某推拉开以便刘亚浩及时驾车出警。

  朱某声称的刘亚浩副所长向其索要3000元、5000元一事,经调查,土门派出所依法对该盗窃案中的嫌疑人吴某取保候审,但吴某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尚未交纳。按规定应交3000元-5000元保证金。因此,并不存在交钱发还车辆一事,更非向车主索要。

  关于出租车协会会长马某反映的李所长态度粗暴一事。经调查,马某在闻知此事后来到土门派出所,直接进入李所长办公室,用手指点李,质问派出所为何打人。李问:“你了解情况不?怎么一来就说派出所打人。”马某不听解释并继续用手指点。李即说,你有事说事,不要用手乱指。同时将马某的手拨开。不存在马某反映的李所长态度粗暴并对其乱指等情况。有现场拍摄的录像为证。

  出租车协会会长马某对外陈述自己亲眼看见民警殴打车主朱某和“律师”毛某,但当督察民警询问其是否在现场目击时,该马即改口称是听车主朱某和“律师”毛某所讲,自己当时未在现场,也未目击。“律师”毛某陈述自己看到民警殴打车主朱某,经督察民警查看现场录像,毛某来到土门派出所时,朱某已被民警拉开,刘亚浩已驾车驶出派出所大门。录像证实,毛某当时根本未在现场。当督察民警找到毛某调查有关情况时,该毛与车主朱某均不予配合。

  关于车辆扣押一事,经调查,案卷内确有正式扣押单,且有被取保候审的吴某本人签名。车辆扣押手续符合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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