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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中途取暖咋收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0:58 大众网-鲁中晨报

  刘女士在张店区金晶大道附近购买了一套新建住宅,经过装修,今年元旦期间搬了新家。近来气温骤降,刘女士去供热公司交供暖费时,却被告知要交整个冬天的供暖费用。“如今供暖已经近俩月了,可供热公司表示最多只能优惠一个月的费用。”向其他供热公司了解时得知,各供热公司对于新房收供暖费的标准并不统一。新建楼房能否按天收费,有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在新房的供暖收费标准上,各家公司相差很大。”1月10日上午,淄博热力有限公司的一名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淄博热力有限公司的规定,新建楼房在第一年使用供暖设施时,由于供热公司原因致使用户入住晚的,在供暖期开始的前一月内可以按照实际入住天数交纳供暖费用。对于其他原因造成入住时间晚的则应与供热公司协商解决。

  1月10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店城区另外几家供热公司,在几家供热公司的供热协议上,记者没有看到关于新房供暖交费数额的规定,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淄博环保供热有限公司经营科的田科长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对于第一年供暖的用户有优惠政策,居民可以按照实际的供暖天数交纳供暖费。淄博双星供热有限公司经营科韩科长告诉记者,因为物价部门没有统一规定,各公司也只是按照自己的成本进行核算。“以我们公司为例,在供暖开始一月后便不再受理交费业务。”

  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行业管理科的闫振启科长告诉记者,供暖费用的制定是按照整个供暖期的成本核算出来的,供暖初期气温较高,供热成本相对较低;春节期间的供热成本较高。由于物价部门没有统一标准,各公司也只能与用户协商解决。“在去年的供热立法听证会上,曾有市民提出按月交纳供热费用的提议,可现在实施起来还有较大难度。将来,如果实行分户计量后按月甚至按天收费将成为现实。”(a12)

  (记者 殷长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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