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伤人栽在练武老人手上 歹徒受审被判十二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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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1:32 青岛新闻网 | |||||||||
持枪伤人栽在老人手 歹徒受审被判十二年 老人刘志江寄语:出来好好做人还来得及 晚报讯2005年5月本报报道了《歹徒连开4枪没吓倒他82岁的刘志江躲过子弹力擒嫌犯》,昨天,歹徒董某被李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听说董某被判刑,刘志江老人说:“
董某1988年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1990年因聚众斗殴被劳教3年,1993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9年。当天清晨,他在振华路市场附近与陈某发生争执,随即开枪,造成陈某胸腹部贯穿伤。董某又拦下一辆出租车逃跑,在胜利桥附近用枪将司机左臂打伤。他逃到刘志江楼下,结果栽在这位经常练武术的八旬老人的手里。 董某在公安机关所作的第一份供述中,承认当天吸食了毒品,他说自己用枪逼朋友陈某去赵某家,在赵某门外的楼梯上,陈某上前夺枪,在夺枪过程中不小心扣动扳机。检察机关的证据证明董某是故意开枪。法院还判令董某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18万元。(赵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