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小吃部400元钱 15岁少年借钱不成杀人焚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1:52 黑龙江日报 | |||||||||
本报记者 郭登攀 本报讯15岁的花季少年小强(化名),因为欠了小吃部400元钱,他借钱不成动杀机,将同学的姐姐杀死并焚尸。 6日9时30分许,大庆市肇源县义顺乡东发村小革志屯村妇王某返回家时发现,家里
当日9时50分,肇源县公安局刑警队接到报案后,立刻赶赴现场,当时火已被扑灭,死者小丽头上满是血迹,脖子上勒着一根铁丝。据小丽母亲说,她家开食杂店,店里400多元的货款不见了,在现场还发现一瓶打开的红墨水。 7日,经过警方的走访,一条重要线索被摸排出来,义顺乡中学初二学生小强是小丽妹妹的同学,他6日早上到学校比较晚。小强的母亲证实,小强是6日6时20分离开的家,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了,换了一条裤子和一双鞋。母亲问他为什么要换?他说,裤子上洒上了钢笔水,那双鞋冻脚。 警方对小强进行了讯问,小强交代了他抢钱杀人的犯罪事实。据小强交代,他欠了学校外面小吃部400多元钱,小吃部的人要他还钱,但他没有向家里提起此事。6日早,他去开食杂店的小丽家借钱,小丽说店里刚刚进完货,没有钱。这时,小强顿起杀机,他从后面把小丽按倒在地,用手掐住她的脖子,并用屋里铁丝做的炉钩子拧在了小丽的脖子上。接着,他在食杂店的柜台里拿出一把螺丝刀,对着小丽的头部捅了几下,然后把食杂店里的400多元钱揣进了腰包。 做完这些,小强开始处理现场,他先打开一瓶红墨水,倒在了自己的裤子和鞋上,企图将血迹掩盖。然后,他抱来一床被子,盖在小丽身上,又把小丽家烧炕的半袋树叶倒在她身上,将树叶点着后离开。 目前,小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