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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福娃”赚黑心钱栽跟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3:13 甘肃经济日报

  假“福娃”赚黑心钱栽跟头兰州西津东路工商所查扣230张问题吉祥物

  本报讯(记者宋珍通讯员胡涛)1月12日,记者从兰州市工商局七里河分局获悉,该局在所辖范围内的温州城市场查获230张假冒“福娃”。

  据悉,该局在检查时发现,温州城市场有经营户正在销售吉祥物(福娃)造型的贴
纸,这种贴纸有4套,共230张,从外观来看,做工粗糙,着色不均,内外包装上没有任何厂名、厂址和生产日期,属典型的“三无产品”,经现场询问,经营户无法提供奥运吉祥物的授权销售证明和奥运商标授权使用证明,同时经营户对这些冒牌“福娃”产品的来源渠道表述不清,执法人员当即对这些商品进行了暂扣,并要求店主到工商所作进一步调查。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规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因此,作为条例保护对象“福娃”,以及带有奥运会徽、五环标志等奥林匹克标记的商品销售,都必须经过第29届夏季奥运会授权,未经授权而生产销售带有特定奥运标志产品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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