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宁波:一男子训妻未果误杀他人之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5:13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宁波1月13日消息(记者焦健 曹美丽 通讯员范宏雷)浙江天台妇女张某估计做梦也不会想到,本想羞辱一下做木匠的老乡王某,让他管好自己的老婆,居然招来了杀身之祸。昨日,宁波市鄞州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附带赔偿被害人张某家属经济损失18万余元。

  去年7月,张某获悉丈夫庞某与老乡王某之妻杨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后,便打电话告
诉王某并有意羞辱了一番,起初王某也并不在意。同年9月10日下午,张某再次打电话给王某进行羞辱,王某深感羞恼,于是决定要去庞某家把这个事情说清楚,并伺机教训一下庞某夫妇。当晚,王某携带木工凿子、尖头螺丝刀和一根钢管,叫上妻子杨某及弟弟一同前往庞某的暂住房。途中,王某怕对方见着钢管会误会是来打架的,于是就在半路上把钢管和螺丝刀给扔掉了。到了庞某家后,王某想拿庞某家的钢管当着庞某夫妻面教训一下妻子杨某,不过钢管被庞某夫妻抓住。在争夺中,王某手触及放在口袋内的木工凿子,于是掏出凿子连刺庞某两刀,致庞某右肩、左肘部裂伤。张某见状上前劝阻时,被王某刺中颈部主动脉弓破裂,大出血死亡。

  案发后,王某逃离现场,后经亲属规劝于次日凌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