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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小区道路允许临时停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3日15:58 深圳晚报

  市交警局决定:从2006年1月16日起,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机动车时段性临时停车位

  部分小区道路允许临时停车

  本报记者李晓水通讯员邓捷妹报道记者昨天从市交警局获悉,针对目前我市各住宅区及公园、旅游景点停车难和停车秩序混乱的实际情况,市交警局决定,从2006年1月16日起
,在市区部分道路设置机动车时段性临时停车位。

  这些临时停车位的具体路段及停车时间为:太宁路、同德路、莲心路、福荣路,允许19时至次日7时30分停放;商报东路允许19时至次日8时停放;红荔路(莲花山路段)、梅岗路(含梅岗一街、二街)、童乐路、滨海大道(沙河东路至侨城东路段)、梅山街允许19时30分至次日8时30分及法定节假日全天停放;彩云路、石洲北街、百花二路允许全天停放。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实施路段仅限小型客车停放,驾驶人应遵守新设的交通标志标准,沿道路顺行方向靠右侧单排按车位停放机动车。

  为配合该项交通组织措施的实行,交警部门将会加强对设置了机动车时段性临时停车位路段的交通管理,由各辖区交警大队派出夜间巡逻组不定时对这些路段进行巡逻监控,重点对车辆违法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利用数码相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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