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连务工人员救助金开始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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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1:45 大连晚报 | |||||||||
来连务工人员救助金开始发放 救助对象包括在市内四区企业工作的、企业拖欠工资半年以上、不能按时返乡的来连务工人员等 本报讯“我家暂住在南关岭胡家路大棚市场附近,9日晚上8时,邻居家失火我家也
市总工会来连务工人员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大连市总工会的来连务工人员救助资金暂行办法:救助对象是在市内四区企业工作的,企业拖欠工资半年以上,不能按时返乡的来连务工人员,市内四区以外的由各区市县工会负责救助;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来连务工人员;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困的来连务工人员。对于购买返乡火车票和通舱船票的来连务工人员除发放火车票和船票款外,同时给予每天15元的生活补助,计算路程从大连火车站或码头至本人身份证登记住址的当地火车站或码头。来连务工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暂住证、单位出具的拖欠6个月以上工资证明或社区困难证明到市总工会来连务工人员救助窗口申请办理,经工作人员查实,填写《来连务工人员申请救助登记表》,救助中心工作人员计算车票价格和补助费,经中心负责人签批,申请人在《来连务工人员困难救助专项资金发放明细表》上签字后,即可领取一次性救助资金。执行时间为2006年1月12日至2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