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员私扣小偷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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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2:23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一棒棒帮人送货到工地后,偷了工地上一根电缆,被抓住。同去的棒棒提出私了,该棒棒因钱不够,被扣押了13个小时。昨日,现场负责的一施工员被巴南区法院判刑1年,缓刑1年。 吴善伟,男,33岁,初中文化,被捕前是巴南区河畔名居B小区工地施工员。去年8月6日晚,刘前德和另外两个棒棒受重庆正大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所雇,送货到该工地。送完
据吴善伟交代,平时只要经理不在,工地上的事都是他负责处理。刘被抓住后,他立即跑到公安机关报案。此时,和刘前德一同送货的两个棒棒提出“私了”。吴善伟报案回来后,双方经过协商决定拿2000元就放人。由于钱不够,吴善伟指使两名工人把刘捆绑在工地办公室,直到第二天早上11时左右,才打电话给正大玻璃钢公司。该公司负责人赶到工地后,发现刘前德被捆绑在工地办公室,立即打电话报警。 吴在庭上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当初根本没想到抓小偷还会犯法。 (见习记者 王光启)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