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半年私自流产 丈夫认为妻子侵权闹离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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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5:59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记者 艾红霞 通讯员 辛珐) 程军今年31岁,2003年,他与小自己5岁的女友叶艳结束爱情长跑。 婚后的幸福是短暂的,两个年轻人都不懂得如何迁让对方,婚姻很快出现了裂痕。两人会为晚上看什么电视频道争,也会为谁洗衣服吵,甚至一方洗漱时将水溅到地上,也成为争吵的理由。
2004年3月,叶艳经常莫名其妙地感到恶心、翻胃,到医院检查后,确诊为怀孕,但是就在叶艳怀孕期间,两人仍旧时有争吵。 当年9月,两人再一次争吵后,叶艳一气之下回到娘家。10月,程军意外得知妻子到医院做了流产手术。 “还有几个月,孩子就可以出世了,你要流产,至少也得先告诉我一声啊!”程军非常生气,他认为妻子剥夺了自己当爸爸的权利,“她单方终止妊娠,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她这样也太自私了吧。” 这一件事情,使得两人的感情降到了冰点,叶艳再也没回过两人的小家。 2004年底,程军向法院起诉要和叶艳离婚,但是按法律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院依法驳回了程军的起诉。 去年9月,程军又向法院提起诉讼,仍旧要求和妻子离婚。在庭审中,叶艳同意离婚,但她解释说,程军的诉状内容不属实,自己没有单方面终止妊娠,不要这个孩子,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原告的家庭。 记者昨悉,新洲区法院于近日一审判决准许两人离婚。(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