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城市低保户大病小病全享救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7:12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陈婵婵)今年7月底前,我省100多万城市低保户将全部告别“有病不敢去医院”的局面。

  昨日辽宁省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大会上传来喜讯———全省100多万城市低保户都可享受新医疗救助,大病小病都可享受救助。

  为保证新政策的顺利实施,辽宁省政府每年拿出1.5亿元作为资金保证,平均每名低保户每年可获2100元左右的医疗救助金。

  低保户住院救助至少2000元

  据了解,目前我省共有城市低保户141.8万人,其中只有30%%左右的低保户是健康的,而在患病的低保户中已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少之又少。仅拿沈阳市为例,患病的13万余名低保户中办理医保的仅有5.33%%。

  “很多低保户都没钱不敢去看病”,省民政厅薛恒厅长昨日表示,“今年我省要筹集1.5亿元以上,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记者同时从省民政厅低保处了解到,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未参加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可享受新医保救助政策。

  全省7月底前,废除只有患癌症等重大疾病才能救助的政策,全面启动实施以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市医疗救助模式。

  新医疗政策规定门诊救助每人每年在100元左右,住院救助每人每年在2000元以上,各市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48.8万低保户“月工资”涨10元

  “今年重点要解决集中连片居住低保户的救助”,薛恒表示,“在对这部分低保户的家庭收入、动态管理、保障标准调整的测算上都要进行研究,救助金发放上推进银行化发放。”

  据了解,省政府5000万元的重点救助补助已经筹集划拨到位,目前省民政厅正指导各市制定方案、核准对象、确定实施步骤,按预定的计划把这部分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并通过2005年中央、省拨生活救助款提高集中连片地区48.8万名低保户的救助标准,月人均救助额度可提高1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