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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花10亿救助200万贫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07:20 辽沈晚报

  本报讯 首席记者张健报道 新年的钟声敲响之际,38岁的沈阳低保户林若被家人抬到沈阳市大东区红十字会医院。护士长和院长将她扶上一把木椅,抬上二楼病房。医院没有收取200元抬送费。这笔费用由财政支出。

  在这之前,身患严重支气管哮喘的林若躺在家中无计可施。林家依靠她的丈夫卖咸菜赚取一点微薄收入。多年来,她为了治病花了十多万元钱。直至2005年底,家中再无余钱
。一个偶然的机会,林的家人得知了沈阳市最新实施的特困群体医疗救助政策,将她送到医院。主治医师刘冬梅介绍,不用担架而以木椅搬运病人,是因为林若一躺下就会喘个不停。

  根据沈阳市最新的城市特困群体医疗救助政策,林若享受到了最高住院救助金3000元,而且,住院期间发生医疗费用60%报销。沈阳大东区红十字会医院规定,对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免除护理费、诊查费、处置费和床费。

  昨天,林若躺在整洁的病房中流着眼泪说,她一直以为自己一定会死在家里,“我以前真的不知道有这种地方,治病可以省很多钱。”林若是幸运的,解除病种限制的沈阳市最新特困居民疾病救助制度,施行不久即惠及自身。据沈阳市财政局低保处统计,仅去年11月一个月,全市共有6486人得到医疗救助,财政共支出127万元。

  2005年,辽宁省共下达省本级财政安排的城乡困难群体医疗救助补助资金5000万元,全省共有1.4万名城市低保对象享受了医疗救助,资助25万农村特困户、五保户加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实施农村特困群体大病救助900多例。

  城乡特困群体医疗救助是辽宁省救助体系的新生儿。辽宁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孙会说,他和同事们是辽宁社会救助体系成长壮大的见证人之一。辽宁省财政厅是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救助体系政策制订者之一。在2003年制订一系列配套政策时,他曾一年进京40余回,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社会救助体系的雏形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1997年辽宁省低保制度在大连初见端倪,1998年全省共24万人享受平均每月50元低保,直至现在,全省共148万低保户享受平均每月187元低保。辽宁省各级财政安排资金也由最初的每年5600万,在2005年增长到近16亿元。

  低保只能保障基本生活,而远远无法满足特困群体的其他必要生存需求。2003年底,社会救助体系概念在辽宁省正式提出。2004年,辽宁省财政厅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对低保制度进行全面完善,建立了城乡医疗,就学,住房援助,临时救济等四项配套制度为辅的社会救助体系。

  2005年,辽宁省财政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9%,其比例位于全国其他省份同类支出的前列。该比例既反映了辽宁省老工业基地转型时期的特殊省情,也反映出各级政府高度关注民生的施政策略。据了解,去年,省财政用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支出达79亿元,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就业补助、冬季取暖补助、棚户区改造采煤沉陷区治理、扶困助学、医疗救助、开发式扶贫、防氟改水等。目前,全省已经建立和逐步完善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2005年全省各级财政投入9.7亿元,140.3万城镇贫困居民和65.8万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了社会救助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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