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布失窃案10年揭谜底 王阳盗窃罪获刑3年6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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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28 汉网 | |||||||||
(记者肖利敏 通讯员吕丹军 实习生王丽君 孙梅)“别以为你自首过别的案子,就能瞒过我们!”近日,当民警来到汉川王阳家时,王阳知道,自己隐瞒了10年的盗窃案暴露了。 昨日,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宣判了这起外逃达10年的案件。王阳因盗窃罪获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1995年初,20岁的王阳来汉打工。在几名同乡的带领下,王阳化名王胜专干扒火车偷窃的勾当。 当年2月底,王阳和两名老乡干了一“大票”:他们在江汉区陈家墩附近铁路上,从货车上盗窃了4箱白布,案值2万多元。 案发后,两名老乡先后落网,分别获刑8年。 从此,王阳隐姓埋名,潜逃在外。潜逃1年后,王阳结识了在汉正街某餐馆当服务员的张珊,两人同居了。王阳一直生活在惊恐之中。 一天晚上,王阳和张珊在家看电视时,突闻民警敲门查户口。王以为是冲他来的,吓得跳窗逃走。此后,张珊知道王阳曾“犯过事”,与他分手了。 如惊弓之鸟般的王阳又潜逃了4年,终因心理压力太大,于1999年12月23日,到汉川当地派出所自首。 然而,他在交待犯罪事实时怀着侥幸心理,只交代了一笔案值9000元的火车盗窃案,隐瞒了那笔案值2万元的案子。 随后,他因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判缓刑的从宽处理。 孰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武汉警方在2005年9月发现,当年在逃的王胜就是王阳,于是出现本文开头的一幕。(文中当事人皆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