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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众堵塞高速路获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4日10:5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汪自力任蓉蓉报道昨天下午,在惠山区人民法院举行的公判大会上,去年11月西漳寺头村堵塞沪宁高速公路事件的4名犯罪人员尤为引人注目。他们因对政府补偿不满聚众闹事而被判罪。

  66岁的章泉荣、62岁的过海荣、61岁的章泉其、62岁高兹英(女),都是堰桥镇西漳寺头村北长巷的农民,他们最高的文化是初中,有的还不识字。

  去年11月15日下午2时许,堰桥社保所所长代表政府,与寺头村部分村民就沪宁高速公路拓建征土补偿方案进行协商。有的村民对补偿方案不满,在高兹英等人的起哄下,竟将社保所所长推拉到沪宁高速寺头村后汤路段,并进入高速路的护网内,围在路基斜坡处。至晚6时许,此处聚集了村民200余人,在警察介入后,大部分人被隔离在了护网外。晚8时20分,章泉荣忽然对着准备离开的村民大喊:“不要走,坚持到底就是胜利!”过海荣扯开了护网,呼喊“大家都进来”,又将一大批村民带进护网内。晚8时30分,高兹英、过海荣、章泉其、章泉荣等50余人不顾政府工作人员和警察的劝阻,翻越护栏进入高速公路路面,或躺或站,将沪宁高速公路南京至上海方向的4条车道侵占了3条。当有关负责人上前劝村民撤离时,章泉其高喊“坚持5分钟”,继续煽动村民滞留现场。直到晚9时30分,大批警察赶到时,全部村民才撤出护网外。

  法院审理后认为,以上4人煽动群众拥堵沪宁高速公路交通,破坏交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鉴于4人在归案后自愿认罪,悔罪表现较好,故依法从轻处罚。分别判处章泉荣、过海荣有期徒刑1年6个月,章泉其有期徒刑1年,高兹英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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